三、“两个空间论”既是方法论,也是实践指南
“通过实践而发现真理,又通过实践而证实真理和发展真理。”⑨习近平国家统一思想之所以伟大,是因为孕育于70年来两岸关系发展和大陆对台工作的实践经验之中,同时也指导着我们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解决台湾问题、实现国家完全统一的对台工作实践。“两个空间论”坚持了“和平统一、一国两制”基本方针,强调了坚决反对任何形式“台独”分裂活动的底线和红线,这是“活”的理论,是可以直接运用于实际对台工作的指南。
“两个空间论”指明了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正确方向,创造性地阐释了如何有效“促统”、如何有力“反独”的方法论。一段时间以来,两岸舆论、学界就大陆对台政策和两岸关系发展走向,产生了一些混沌、错误或脱离实际的认知。例如,岛内蓝营出现的“和平现状制度化(永久化)”论、“大陆不武、台湾不独”的“中程协议”论,绿营出现的“维持(‘台独’)现状”论,以及大陆内部出现的“和平统一无望论”、“惠台政策无效论”等。实际上,只要从“两个空间论”出发,顺着习近平国家统一思想的脉络思考,就能看清这些舆论圈、学术界的纷纷扰扰,找到两岸关系的主流和本质。
首先,“创造空间”是“促统”的方法论。抽象意义的空间不是静态的、僵化的、固定的,而是运动的、变化的、可塑造的。从形式上看,统一是由“二”到“一”的空间关系;但从本质上看,统一是由“旧”到“新”的空间关系。意即,两岸和平统一的进程,是两岸共同创造一个新的政治法律空间的过程。这个属于未来状态的“新”空间(一个政治上完全统一的中国),必将取代处于当下状态的“旧”空间(一个两岸尚未统一、但主权领土从未分割的中国)。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探索“一国两制台湾方案”,这里的“一国”指的就是上文的“新空间”;而“台湾方案”指的是“新空间”之下(之内)就台湾当局、台湾同胞及各个经济社会主体所享有的政治空间、经济空间、社会文化空间和国际活动空间所达成的宪制安排和制度体系。
因此,两岸共议统一、共促统一,就是要共同创造、擘划、设计新的空间。对此,习总书记在“1·2重要讲话”中提出了“三步走”的行动方案:第一步,两岸“达成国家统一愿景”,这里的“愿景”可以理解为双方对国家统一目标在“各表”基础上的“共表”,两岸只有达成统一愿景,才能为共创和平统一的空间提供根本保证、确定正确方向、开启不可逆进程;第二步,两岸以民主协商方式“就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达成制度性安排”,这里的“制度性安排”就是两岸在“统一愿景之下”就台湾的政治空间、经济空间、社会文化空间和国际活动空间所作出的制度安排,这是“统一前”到“统一后”的衔接期、过渡期;第三步,国家完全统一、实行“两制台湾方案”,这里的“台湾方案”与前一步的“制度性安排”又存在逻辑递进关系,是统一后得以维护中国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以及台湾同胞各项权利自由的宪制性安排,具有神圣性和稳定性,是中国国家基本政治制度“四梁八柱”的重要组成部分。
可见,“两个空间论”中“创造空间”的促统方法论,解决了长期困扰我们的“如何以和平方式推动和引导两岸关系从‘统一前’量变到‘统一后’质变”的疑惑。过去,和平统一曾寄希望于两岸执政者的“一笑泯恩仇”,也曾寄希望于两岸和平协议的“一锤定音”。经过实践经验的总结与理论的升华,“两个空间论”无疑指明了方向:和平统一是两岸共商、共建、共享一个新的空间的过程,以达成统一愿景为起点、以国家完全统一为目标,创造空间的实践主体是人民群众,是真正属于人民、为了人民、依靠人民的统一路线图。
四、对台工作的难点、痛点和敏感点,主要出在“灰色空间”上
在反对和遏制形形色色的“台独”分裂活动中,需要以“两个空间论”为指导,辩证地看待长期困扰、迷惑对台工作的一些敏感问题和认知盲区。
抽象意义的空间具有属性,空间由谁创造、属谁拥有、被谁使用、受谁控制、对谁有利,这些都是需要明辨的根本性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就意识形态工作的“三个地带(红色、灰色、黑色)”重要论述⑩,也可以引申到两岸关系和对台工作之中:“红色空间”是我们为和平统一所创造出的广阔空间,“黑色空间”是“台独”分裂势力及其从事活动的空间,“灰色空间”是介于两者之间的、有可能转化为“红色空间”也有机会被“台独”利用或占据的空间。上文提到,之所以“台独”分裂势力还有这样那样的活动和图谋,是因为在一些历史、政治、地理、国际因素影响下,“台独”分裂势力仍然拥有、控制或利用相对应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国际空间从事分裂活动,这就是“黑色空间”之存在。
“两个空间论”指导我们,要努力壮大“红色空间”、挤压“黑色空间”、争取“灰色空间”朝有利方向转化。这里需要指出的是,矛盾的普遍性、运动的绝对性⑪,决定了我们与“黑色空间”的斗争是长期的、多样的、复杂的,“台独”势力在岛内执政,“黑色空间”存在并扩展;纵然“台独”势力在岛内选举失利下野,“黑色空间”还是存在并以其他形式演化;即便未来以和、战的任何手段解决台湾问题、实现国家复归统一后,“台独”势力还是有可能在海外和岛内继续公开或暗中从事分裂颠覆活动,“黑色空间”仍然不会真正意义上“归零”。香港回归以来,我们与“港独”分裂势力及“反中乱港”活动的长期艰巨斗争,充分印证了这一点,是崭新的教训、也是鲜活的教材。
与此同时,红色、灰色、黑色三种空间的此消彼长,也是时刻动态变化的过程,更需要发挥我们自身的主观能动性,精准有力地施加影响。意即,如果我们不去壮大“红色空间”、不去转化“灰色空间”,那么就有可能遭到“黑色空间”的侵蚀乃至吞噬;反之,“黑色空间”就会不断遭到挤压、转化为灰色甚至红色空间,两岸关系的政治社会生态就会更加清朗。这就更加突显出和平统一与对台工作理论创新、实践创新的重要性。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两岸一家亲”、“融合发展”、“心灵契合”等对台理论创新成果,举行两岸领导人会晤、建立两岸事务部门联系机制、颁布惠台31条等对台实践创新成果,和平统一的理论空间、实践空间前所未有地得到开拓。因此,“两个空间论”的提出,展现出以习近平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人在看待国家统一、解决台湾问题上的政治定力、哲学视野与历史高度。
对台工作的难点、痛点和敏感点,主要出在“灰色空间”上。此处以“中华民国问题”和“ECFA存废问题”为例。前者属于两岸关系“深水区”问题,台湾方面、国民党坚持将“中华民国”作为前提,民进党则炮制出“中华民国台湾”概念,大陆方面在两岸事务性协商中不涉及一个中国的内涵问题,但大陆对台研究界对“中华民国”问题也持敏感、谨慎态度。“中华民国”问题显然是活跃于“灰色空间”的代表案例,一方面,岛内部分人士认为“中华民国”及其“宪法”某种程度上都体现或暗示了两岸一中、走向统一的内涵,希望大陆予以尊重或承认,作为破解两岸政治难题的突破口⑫;另一方面,岛内政治势力显然将“中华民国”操作为渲染两岸意识形态、政治制度分歧的工具,将其作为拖延、回避两岸关系深层次问题的挡箭牌。
制度不同,不是统一的障碍,更不是分裂的藉口⑬。作为在“灰色空间”的“中华民国问题”,我们应该努力将其转化为“红色空间”、阻止其蜕变至“黑色空间”。实事求是地看,台湾目前实行的“中华民国宪法”及其“增修条文”,的确体现出法理一中的内涵,也开宗明义地阐明了国家统一的义务。同样,《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序言中,不仅给予孙中山先生创立中华民国的历史事实充分的承认和尊重,也陈述了祖国完全统一的使命。由此可见,两岸对同属一中、谋求统一均有宪制性文本的约束。台湾方面如果将“中华民国”与国家统一的价值、目标、进程有所对接,并进行正面表述,两岸共同确认“国家统一愿景”,那么双方就有条件在平等、民主的基础上,以双方宪制性法律文本为基础,就“中华民国”在和平统一进程中的地位、形态、表现方式做出进一步安排⑭。反之,一旦背离上述目标,“中华民国”变成拒绝统一的藉口,甚至变为“台独”的护身符,那么“中华民国”就蜕变至“黑色空间”的一部分,我们也不会为它留下任何空间。从近年来民进党连续执政、持续推动“台独”分裂活动的态势来看,“中华民国”正在逐渐朝“黑色空间”滑去,对此,包括蓝、绿、白在内的岛内各党派都应该明察、慎思。
民进党执政及胜选连任后,“ECFA存废问题”亦成为两岸关注焦点乃至辩论议题。实际上,我们不能单独就ECFA论ECFA,一些学者、媒体只关心或计算该协议本身对两岸经济的正负面效益,这无疑是片面的,也是违背唯物辩证法的。ECFA是两岸经贸活动的有机组成部分,将其抽离出两岸经贸活动讨论毫无意义,讨论ECFA的存废必须要放在整个两岸经贸关系、两岸融合发展的大框架下通盘看待和考量。以最新统计数据为例,2020上半年,在新冠疫情冲击下,台湾对大陆(含香港)出口同比增长9.8%,占台湾总出口比重上升到42.3%,创近十年新高,其中两岸电子零组件的进出口双双创下同期新高,突显出两岸经济双向互赖、深度融合的格局已经形成⑮。
事实证明,和平统一的空间越宽广,两岸经贸交流合作的空间也就越巨大;同理,两岸经贸越交流、两岸融合越深入,和平统一的空间也会得到更大开拓。然而,如果以ECFA为代表的两岸经贸交流合作成果,被岛内“台独”势力视为人质或讨价还价的筹码,享用两岸经济红利来投资“台独”活动、不断触碰台海红线,那么ECFA是否有必要继续?在“台独”分裂势力制造重大事变的情况下,两岸经贸活动怎么可能维持常态?这就涉及到阻止“灰色空间”向“黑色空间”转化的问题。因此,在“两个空间论”的指导下,ECFA对大陆方面来说“操之在己”,岛内执政者须认清利害、抛弃不切实际的幻想,回到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正确轨道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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