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4月,上市公司须依规发布第一季度经营业绩报告。受疫情影响除少数行业外大部分行业的预期业绩可能下降明显,易引发市场悲观情绪从而造成市场波动。
朝阳法院法官陈曦指出,证券市场近期波动频繁,较难预测,且部分证券产品因投资标的企业停工、停产受到的影响较大,理财产品底层资产的不确定性加大,容易引发投资人及理财公司不理性决策,从而造成投资利益受损。
不盲目迷信保本保息理财产品
“因疫情影响无法兑付理财收益或收益减损,是否属于不可抗力造成合同无法依约履行,取决于疫情及防控措施与委托理财合同履行之间的因果关系。”陈曦说。
李女士投资的理财产品收益本应支付到2020年2月。可是,理财公司从2019年8月即开始停止支付收益。李女士认为理财公司违约,于是诉至法院要求理财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理财公司却以疫情为不可抗力为由认为自己不构成违约。
这种情况下,因为在疫情开始之前理财公司即停付收益,所以2019年8月至疫情开始前停付收益不可能是疫情导致,理财公司对于该时间段的停付收益无法依据不可抗力免责;对于疫情开始后停付收益,理财公司应证明停付确系疫情影响,否则仍然无法免责。
陈曦分析,如果收益损失是由于疫情或疫情防控造成的,那么在疫情影响的范围内理财公司有可能免责,但理财公司应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向投资人通报相关情况;因理财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因此导致损失扩大的,对于损失扩大的部分则不能免责。合同履行中,除疫情影响外,理财公司也有过错的,理财公司对于其过错导致的收益损失部分不免责。
法官提醒,购买机构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时,要找正规理财公司听取专业建议,询问清楚所投资产品的运作模式和投资风险,科学决策是否投资。任何投资都伴随一定风险,不要盲目迷信保本保息的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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