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中国评论通讯社
首页|头条|焦点|大陆|台湾|港澳|国际|美国|两岸|华人|经济|财经|军情|社会
人物|文萃|图片|文化|娱乐|评论|社评|快评|观察|专论|网评|外电|智库|智囊
专题|专访|专页|周边|诗词|出版|编译|网书|数据|动态|电讯|名家|记者|简介
   2025年3月1日 星期六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中评邮箱
您的位置:首页 ->> 中评社记者专栏 ->> 黄筱筠 】 【打 印】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第5页 第6页 第7页 】 
蓝委痛批绿修两岸条例 为大选政治操作
http://www.CRNTT.com   2019-07-03 15:11:12


《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三读通过。(中评社 黄筱筠摄)
  中评社台北7月3日电(记者 黄筱筠)《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三读通过修法,明订政务副首长或少将以上人员退休后终身不得参与中国大陆政治活动,最重将剥夺退休俸,已领的也可追回。国民党多位“立委”在修法发言时痛批,民进党修法是假“国安”之名,为了明年大选进行政治操作。

  时代力量“立委”徐永明发言说,不能只限制中将,或只有在中国大陆,管制应扩大到少将,也不要限制只有在中国大陆地区,否则若发生中国国民党籍高雄市长韩国瑜到香港中联办,就无法可管。

  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9条正条文,主要是增列赴中需先申请的人员范围,只要是涉及“国家安全”、利益机关之人员,或是受这类机关委托进行“国安”、“国家”利益相关公务的个人或民间团体成员,赴中都必须先经申请获准。

  第9条之3修正条文明定,曾任“国防”、外交、大陆事务或与“国家安全”相关机关的政务副首长或中将以上人员,或情报机关首长,不得参与大陆地区党务、军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机关、团体在大陆地区举办的庆典或活动,而有妨害“国家”尊严的行为,如向象征大陆地区政权的旗、徽、歌等行礼、歌颂或其他类似行为;第91条部分,则是提高违反相关规定时的罚则。

  国民党“立委”林奕华发言说,无党籍台北市长柯文哲现在正在上海举行双城论坛,可能见到国台办主任刘结一并进行闭门会谈,那算不算违反“国家”利益?这个界定上很模糊,修法通过会变成政治打压的工具。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第5页 第6页 第7页 】 


扫描二维码访问中评网移动版 】 【打 印扫描二维码访问中评社微信  

 相关新闻:
首页 | 港澳新闻 | 国际时事 | 两岸专区 | 军事聚焦 | 评论世界 | 财经视角 | 文萃大观 | 中评电讯 | 时事专题
关于我们 | 中评动态 | 招聘人才 | 联系方式 | 链接方式 | 中评律师 | 验证记者证 | 免责条款
     最佳浏览模式:1024x768或800X600分辨率   © Copyright 中国评论通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