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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校长管中闵遭弹劾 最重免职
http://www.CRNTT.com   2019-01-15 21:57:20


台大校长管中闵遭弹劾,最重可能遭免职。(中评社 资料照)
  中评社台北1月15日电/台湾大学校长管中闵担任“行政院政务委员”期间违法兼职,“监察院”今通过弹劾,将由公惩会调查并给管中闵说明机会,依法一年半内判决。中央社报导,最重为免职、不能当校长,最轻不付惩戒。

  “监察院”今天下午召开记者会,说明弹劾管中闵的案由,管中闵在民国101年2月6日至104年2月3日期间,担任“行政院”政委兼“国发会主委”,违反公务员服务法第14条第1项“禁止兼职”的规定,透过匿名方式常态性为壹周刊撰写社论,获取每年约新台币65万元的兼职报酬,违失情节重大,依法提案弹劾,弹劾案将移送“司法院”公务员惩戒委员会。

  公惩会书记官长林玉苹指出,目前还没收到案子,依照流程,等收案受理后,将请被弹劾者管中闵说明,再给“监察院”核阅后,进行分案,由5位公惩会委员组成合议庭,针对管说明等情形考量是否开庭(不公开旁听),最后由合议庭评议做出判决。

  林玉苹说,依法分案后一年6个月内须做出判决,但也须考量是否有相关刑案审理中,以及须看案件复杂程度。

  若认定为有违法行为、失职状况,将判决惩戒,并有9个层级,最重为免职(不能当校长)、撤职、降薪、申诫等,但若认为有违法行为,无惩戒必要,或没有违法行为,没有惩戒必要,则会判决不付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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