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中药及食品发展联会主席、国家执业药师萧汉松表示,从记者提供的影片所见,店员硬销的所谓“淦果”,推断是中药的青果(又称橄榄果),不属于香港常见或使用的药材,批发及零售都很少人买和卖,而青果批发价每司马斤(1斤=16両=160钱=605克)约48元,经换算即每両为3元。记者以涉事药坊就四両“淦果”可索价6400元计算,即每両1600元,比批发价高出逾533倍,暴利惊人。
萧汉松质疑,该药坊巧立名目把药材换上不为人识的名称,亦可能是取该药材的“淦”字与橄榄的“橄”读音相近,以误导顾客。记者就“淦果”询问邱宇锋中医师及广州中医药大学客席教授黄杰,二人均表示未听过及未使用过该药材,其中邱指应该不是药典记载的中药,可能是地方草药。
而涉事药坊出售另一款同为每钱160元、名为“黑仙果”的药材,萧汉松直指该中药为藏药人参果,亦属少见,内地有销售平台标价每250克售45元人民币,但该药坊以暴利价出售。
有海关人员表示,药坊将中药冠以陌生名称,加上过程中涉嫌故意混淆重量计价单位,甚至将中药磨成粉后威逼顾客购买,均属不良营商手法,但这类药坊善于游走法律灰色地带,形容其手法专业。
药坊卖天价药事件曝光后,海关上周四(9日)针对药坊以不良营商手法进行销售采取执法行动,在尖沙咀一间药坊“放蛇”试购,拘捕两名店员,涉嫌违反《商品说明条例》,使用误导性遗漏的不良营商手法销售花旗参;其犯案手法与记者今次经历类同。据瞭解,相关执法行动会延续至今年5月“黄金周”。海关回复《大公报》查询表示行动细节不便透露。
至于涉事药坊所列出“淦果”的功效,“久咳不愈,顺气止咳;咽喉发炎,支气管炎”等,是否有违反法例问题。卫生署发言人回复表示,《不良广告(医药)条例》(第231章)是禁止/限制任何人发布任何相当可能导致他人为附表1及2所指明的目的而使用任何药物、外科用具或疗法的广告。此条例亦禁止/限制口服产品于广告作出附表4所指明的六类声称。
议员:或涉违医药广告条例
根据该条例定义下的“广告”,包括任何公告、海报、通告、标签、封套或文件及任何以口头方式或借产生或传送光或声音的方式所作出的宣布。卫生署在考虑广告是否涉嫌触犯该条例时,不只着重个别字眼,还会考虑该广告的整体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