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制度之辩
“一国两制”构想中的“两制”原意就是保留台湾既有制度,台湾的既有制度可以被认为是在地的“良制”,也就满足了在台湾现有治理范围内的“良制”。提出“一国良制”的人当然不满足于这个范围,而是要求改变大陆的制度,其前提是大陆的制度不是“良制”。其空间范围没错,但其对事实的认知不对。其潜台词是,你大陆的制度不变,就不要谈统一。你大陆若愿意变,再与你谈统一。这就有一个制度之辩的问题了。大陆是不是“良制”是该由台湾方面判定的吗?如果稍有一点民主意识的话,这应该是由大陆人民判定和选择,而不是别的什么人判定的吧。大陆是这样看待这个问题的,当你们说台湾实行的是“良制”时,不论这个“良制”是否达成了良治,统一方案就尊重你们判定的在地“良制”、尊重你们的制度与大陆制度的差别、尊重你们保留自己既有制度的权利。这就是“两制”的性质、本质和实质。
反观外国的情况,不乏明明处在所谓“良制”之下,却闹着要从“良制”之国独立出去的实例。民主国家被普遍认为实行的是“良制”,却无法阻挡加拿大、西班牙、英国等国的局部分离主义浪潮。这可以说是要搞“两国一制”或“两国良制”,其要变的是国,而不是制。这在民族国家根本行不通。可以说,在民族与民主的关系上,无论东方还是西方,无论国家体制怎样,无论采用的是哪种民主,都把民族放在最高位置,而不是相反。即使是实行“良制”的民主国家也没良善到因为制度的民主性质而放弃一国准则,西班牙的那个加泰罗尼亚的分离主义领导人最终还是被引渡回国受审入监了,此事所引发的大暴乱也不能阻止西班牙民选政府强力维护国家统一的意志与行动。
二、“两制”台湾方案的立国基点
(一)一国准则排除“大屋顶”
从缔造论的思维看问题,国家统一可以理解为重构国家架构。从一国准则出发,可以对统一后的国家机构做适当的调整,以适合台湾的参与、体现台湾的地位、保障台湾的权利。所谓基于“大屋顶”理论的第三宪,无非是将既有的两个宪法中关于固有疆土范围的重迭的规定,以另一个更高的宪法文本的形式加以重申而已。笔者认为,设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华民国”之上再架一个“大屋顶”,无疑属于“两国论”的产物或变种,也是复杂化的处理方式。这种重迭制的国家架构显然不如单一制国家架构好,“大屋顶”还不如“一国两区”正确和便利。有学者就共组中央政府做过论述,认为统一前后两岸政治关系有逻辑一致性,表现在统一前是一国两府,统一后将产生一个新的中央政府,作为国家主权的统一代表,但就海峡两岸的内部管理而言,仍将延续“一国两府两制”的状态⑦。这符合一国准则,又以内外有别的方式处理一国之内的两个地区的政治权力关系。但统一后不可能继续维持两区两府状况,必然有一个台湾地区与中央政府关系的问题,还有一个台湾地区政府与大陆地区政府关系的问题,假如届时大陆地区政府不是中央政府的话。因此,在“一国两区”的认知架构下,两岸应共组中央政府,而在各自治理区域内保持政府的行政职能。这就回答了台湾人士的疑问:“港澳回归用的是中国在香港、澳门恢复行使主权,两岸复归统一应与恢复主权行使无关,但是否该采用中央恢复在台湾行使治权或主权的行使权,有待商榷⑧。”这不属于迭床架屋式的“大屋顶”模式。这是第一个基点。
(二)本体中国与中国本体
1、政治障碍是“国”的问题
我们说世界上祇有一个中国,大陆和台湾同属中国,不管历史还是现实、战争还是和平,两岸同属一个民族国家,是没有改变过的,也是没有争议的。历史上中国共产党在江西建立过中华苏维埃工农政府,在延安建立过陕甘宁边区政府,都设有主席和部长,也得到过外国的支持与援助,但都不曾改变它们作为政权或政治实体的性质,不影响它们与民族国家的从属关系。国共合作抗战,服从中央政府领导,一致对外,没有争议。中国共产党的根据地由小变大后,内战更趋激烈,后有重庆谈判,依然是政权之争。1949年10月1日,中国共产党的根据地扩大到整个大陆,从而实际掌握了国家治理权,中国国民党及其控制的国民政府则由掌握国家治理权变成以台湾岛为根据地的地方政权或政治实体。两大政党的政治换位改变了它们的地位,却没有改变它们与民族国家的从属关系。结束内战即恢复到不分裂的状态,至于国家完全统一,则需要一个共同建构即缔造工程。所以我们接受共同缔造论。
有台湾学者撰文称,大陆当局跳脱“中华民国”已消亡论述,对其事实存在表示某种程度的“缄默”,将两岸关系拉回至内部事务层次。若民进党政府表态“中华民国”的主权与领土范围及于大陆,两岸政策新论述若能表明遵循“宪法”处理两岸关系性质、两岸同属中华民族,“未来一中”的“统合”是愿景工程,或能建构和平稳定的两岸关系架构⑨。这不能不说是有善意的想法,但要让大陆承认“中华民国”没有消亡,无异于要大陆承认中国有两个中央政府,分别领导着同一个国家。这几乎要倒退到1949年渡江战役前的所谓“划江而治”了,怎么可能被接受?
此外,有不少民进党人士认为,民进党与大陆及共产党没有关系,也就不必与大陆及共产党打交道。事实完全不是这样,因为他们祇要在中国台湾地区生活,接受台湾当局行政治理,即使主观上不认同中国大陆,也无法改变自己在法理上的从属地位。何况民进党人在无法实现“法理台独”的情况下,非但不能抛弃“中华民国”这个保护壳,还要想法设法、极尽能事地竞争领导人大位、占据当局各个权力要津,而这一切都处于“中华民国”及其“宪法”之下,民进党岂能与大陆脱离关系?民进党人以为,该党的名称前面没有“中国”两字,便与中国国民党不同,与中国没有关系了。这是自欺欺人。亲民党和新党的名称中也没有“中国”两字,它们却不是这样看的。难道我们可以说美国民主党和共和党不是美国的政党?显然不能。从法理和政治两方面看,作为台湾地区行政权的掌握者和运作者,民进党是通过与政治对手中国国民党竞争并轮流承担其职责的。既然如此,民进党就不能否认自己与中国国民党同样的中国身份和政治地位。
2、国际上看得清本体中国
在国际上,中国是什么从来都是清清楚楚的,一个中国准则不仅是中国政府的立场,也是大多数国家的立场。这一点都不模糊和含糊。从对外代表权来看,谁代表中国确曾经历了一个长达20多年的曲折历史过程,而大陆和台湾在国际上代表中国的地位的转换,不是正像国共两个政权在国内政治斗争和内战过程中力量消长和政治换位的过程吗?对外代表权的改变(以1971年联合国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为主要标志和转捩点)同样没有改变大陆和台湾与民族国家的从属关系。当我们看到联合国大会及安理会的中国席位牌上写的是China时,我们祇能理解为它是中国作为世界上一个独一无二的民族国家的名称,如同France之于法国、Italy之于义大利、Japan之于日本。这就是不变的本体中国概念。
那么,该怎样看待中国、大陆、台湾这样一种复杂的关系呢?在此,笔者不揣冒昧地提出,究其本质,中国、大陆及台湾应该是本体与实体的关系,即中国是中华民族以国家为形态的本体,大陆和台湾则是中华民族的两个政治实体,即使这两个实体各自都以自身为主体,也不能取代中国本体。据此,我们可以说,世界上祇有一个中国,它就是本体中国,过去是、现在是、将来还是、永远都是。中国的统一是结束分治,回到中国本体原有状态。无论是本体中国,还是中国本体,都包含台湾,这就是我们的种种麻烦所在,但也是我们的核心利益所在。这是第二个基点。
3、从本体中国到统一大中国
两岸关系遭遇的一个巨大障碍在于,广大台湾同胞由于历史创伤、政治制度和意识形态原因,倾向于长期维持两岸分治现状。他们当然知道“台独”不仅是危险的,而且是不可能的。他们中的很多人也懂得,理想的国家统一是美好的,但又是遥不可及的。他们更多的是担心统一带来巨大的、急剧的和难以适应的变化,宁愿让两岸分治的现状长期维持下去。对未来统一(即所谓终极统一)前景的忧惧甚或恐惧使很多人抵制两岸关系的积极改善和进展,哪怕是以和平发展为外在表现的改善和进展。其重要的心理基础就是认为,中国大陆大,台湾岛小;大陆迅速崛起,实力猛增,台湾发展不力,脆弱无力,统一意味着大吃小,大陆“吞并台湾”,台湾现有的一切都将消失于统一后的中国。其实,这是无谓的过度忧虑。
从现实情况看,两岸双方作为本体中国的两个政治实体,要通过和平发展的方式处理好彼此的关系,并稳步推进,逐渐创造条件实现国家统一,一定会是采取基于现实而又超越现实的模式企及目标的。基于现实就是承认两岸是本体中国的两个拥有治权的政治实体。超越现实就是彼此都不以消灭对方为目标,而是以一加一大于二为目标,即由双方共同缔造统一的中国,它大于中国大陆、更大于台湾,也大于二者之和。这就是超越现实,既是空间上的超越,也是时间上的超越,是一种历史性跨越。这样的统一中国可以说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出自本体中国而超越本体中国。这样的中国依然是中国,但已经不是原来的中国了,已经变成了具有超越性的统一的大中国。祇要为统一中国即大中国设计一个完备的方案,并加以法律保障,就能奠定统一的基础。笔者坚信,实现超越后的大中国一定是统一中国的归宿、中华民族的新生、炎黄子孙的共业。这是第三个基点。
(三)谁主张统一由谁来设计
1、大陆应掌握主导权
台湾社会一不接受统一,二不思考统一,三不设想统一。台湾方面除了少数统派公开支持统一和探索“两制”台湾方案,大多数人是不会有所动的,不管是表示赞成统一,还是讨论台湾方案。对他们来说,障碍和困扰是很大的,尤其是在民进党当局实行绿色恐怖的情况下。第一,祇要一探讨“两制”台湾方案,就表示赞成统一了,就会招致麻烦甚至迫害;第二,即使另提一个方案,也是以统一为前提和前景的,也有相当大的风险。故此,尽管新党公布了它的八条《“一国两制”台湾方案》,其举动也受到了大陆有关方面的基本肯定,但我们不太可能寄希望于台湾方面提出诸多统一方案。主张统一的大陆方面责无旁贷、义不容辞,要思考和设计统一方案。主张统一的设计统一,当然就掌握了统一的主导权。统一当然不是大陆单方面的事,要与台湾方面协商,但大陆不主动、不主导、不推动,永远无法开始协商。大陆不设计出一个基本的统一方案,双方便无从协商。实事求是地说,即使台湾方面有人愿意设计,也难以获得台湾社会的认可,且不说能不能被大陆方面当做协商的基础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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