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存在之理”
依牟宗三的看法,在《孟子》以及《中庸》、《易传》中,先秦儒家所谈的道体、性体是属于前者,是“即存有即活动”的动态的“存在之理”;伊川与朱子所说的道体、性体则是属于后者,是“只存在而不活动”的静态的“存在之理”。换句话说,伊川与朱子提出了与传统不同的新见解。于是,牟宗三将伊川到朱子之系统,从“正宗儒家”、“宋明儒家之大宗”中排除,并视之为是正统儒家思想的歧出。
牟宗三认为:这两者的差别,在于他们究竟是透过何种“工夫论”来掌握“存在之理”的。《孟子》、《中庸》、《易传》的传统儒家,采用“反身”的方法,追溯自己的本性(理),而来体证作为本体的“存在之理”。牟宗三称之为“逆觉之路”。相对的,伊川、朱子却是根据《大学》,采用“格物穷理”的方法,认为心外的万事万物各具有“理”,必须一件一件地认知各个外在事物之“理”,最后才能获得惟一、超越而绝对的“存在之理”,以贯串个别之理。这样的方法,牟先生称作为“顺取之路”。
太极作为“存在之理”的性体或道体,本来具有创造道德或创生万物之作用,它必须透过“逆觉体证”才能完全掌握。然而伊川、朱子却采取“格物穷理”的认知方式,要求最后的“豁然贯通”,将“知识问题”与“道德问题”混杂,便得“即存有即活动”的动态的“存在之理”。
3、牟宗三的偏误
藉由“顺取之路”虽然能够建构出“横摄系统”的客观知识,但是却背离了儒家正统的“逆觉体证”,跟王阳明“心学”的“纵贯系统”并不相同。所以他认为宋明理学中陆王一系是儒家的正统,程朱一系只能说是“别子为宗”。
在《宋明理学的问题与发展》一书中,牟宗三(2003)以“西哲化中哲”的方式,从各种不同的面向,讨论“实现之理与形成之性的区别”(页107-118),最后他说:
以上所说,暂综结如下:宋儒所讲道德性的天理、实理,当通到寂感真几时,我们即名曰宇宙“实现之理”;而凡顺定义一路所讲的理,不管对这理是如何讲法,是唯名论的,还是唯实论的,是经验的、描述的,还是先天的、预定的,我们总名之曰逻辑的“形构之理”。(页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