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 印】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 
“两岸同属中华民族”的法理阐释及其实践意义
http://www.CRNTT.com   2024-07-27 00:13:46


 
  二、铸牢两岸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习近平讲话的理论解读

  以“中华民族共同体”重新凝聚两岸中国人的历史认同、文化认同和政治认同,以“民族一中”巩固和深化“政治一中”,将民族的历史、文化深厚资源激活以打破“台独”主义“去中国化”的政治操作和意识形态扭曲,这是新时代民族复兴与国家统一的重大使命。二次“习马会”对该使命有高度共识和实践自觉,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从历史、法理和实践三个层面具体展开了“两岸同属中华民族”的新内涵和新论述。

  (一)台湾属于中华民族的文明史根据

  从历史层面看,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台湾史属于中华文明五千年历史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民族一路走来,书写了海峡两岸不可分割的历史,镌刻了两岸同胞血脉相连的史实。”中华文明具有自身的特性和优势,突出表现为连续性、创新性、统一性、包容性与和平性,其中“向内凝聚”的统一性追求,是文明连续的前提,也是文明连续的结果。⑩“两岸同属中华民族”是有着“不可分割”的历史根据的,而其根本原因在于中华文明的特性,尤其是连续性和统一性。文明不同于文化,前者是族群生聚繁衍达到一定程度与规模的规范性集体生活方式和框架,在类型和数目上是有限的,而后者则更多偏向于任何一个族群的自然生活方式,一种人类学的直观和记录,无论其具体发展程度与规模如何。中华文明是“广土巨族”在漫长历史时空和地缘范围内凝聚升华而成的人类少数几种大规模、系统化的文明体系,对中华民族内部不同区域、族群和具体文化类别具有强大的凝聚力与整合力。五千多年来,台湾人与台湾地区就是在这样的中华文明与中华民族的“向内凝聚”框架中存续的,从而产生了“两岸同属中华民族”的稳定、连续和强大的历史文化认同,幷有力支撑了两岸中国人对一个中国的政治认同和政治建构。

  在2022年中央发布的第三份涉台白皮书中,两岸关系的中华民族共同体基础与纽带被更为具体详细地揭示和阐释,白皮书提出:“台湾自古属于中国的历史经纬清晰、法理事实清楚。不断有新的考古发现和研究证明海峡两岸深厚的历史和文化联系。”⑪“政治一中”因台湾在近现代遭遇的殖民史而有波折,但两岸中国人对“民族一中”始终保持高度认同,幷以此为根据展开政治抗争,共同为国家统一奋斗牺牲。习近平总书记讲话中特别提到五千年历史中,两岸同胞“共御外侮、光复台湾”的历史和荣光。两岸复归统一,不仅是当代两岸中国人的福祉所系,更是对“两岸同属中华民族”之历史与政治责任的回应和承担。基于上述历史事实和两岸中国人的历史文化认同,“自古以来”的宏大民族史叙事就具有了坚实的根基和广泛的认同。

  八二宪法序言第九段对台湾与祖国的“不可分割的历史”进行了法理转化,规定了“两个神圣”条款,即“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神圣领土的一部分。完成统一祖国的大业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神圣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中华文明与中华民族的当代政治代表,承续了主权、领土和人口,台湾是其“神圣领土”的一部分。神圣性的根源不是简单的政治宣示或有限时间的政治功业,而是五千年文明史和中华民族史的沉淀与凝聚。对“神圣领土”的统一是“全中国人民”即中华民族的“神圣职责”。这种神圣性在历史和法理上的穿梭、叠加和强化,展现了中华文明的“大一统”政治理性和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团结统一伦理。对这一神圣性的任何挑战,均可视为中华民族之公敌,亦成为中国宪法之公敌。

  “台独”分裂势力以所谓的本土主义或“想象的共同体”民族理论试图颠覆中华文明与中华民族史观及其认同根基,在理论上是偏颇的,在政治上是幼稚的,在法理上则属于历史虚无主义和违宪,必须进行批判和惩治。台湾陆委会所谓“炎黄子孙只是中国古代的传说”的论调只是其“台独”史观的肤浅反映,根本不具有历史和法理的依据与力量。⑫

  (二)“五个共同”与两岸关系的法理观建构

  从法理层面看,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五个共同”的两岸关系法理观,即两岸同胞有“共同的血脉、共同的文化、共同的历史,更重要的是我们对民族有共同的责任、对未来有共同的期盼”。两岸民族共同体意识由此拓展为:同种、同文、同史、同责、同愿。

  “两岸同属中华民族”是对两岸关系之中华民族共同体属性的清晰表述,需要在共同性上进行具体阐释。以往两岸共同体性的表述中,常见的是“同文同种”、“炎黄子孙”、“两岸一家亲”等。这些表述当然是有根据的,也是耳熟能详的,但在中华民族共同体之法理意义上还不够规范和完整。习近平总书记此次提出的“五个共同”完整阐释了中华民族共同体对两岸关系的法理适用性,整合提升了既往论述包含的法理要素,可以作为新时代巩固深化“九二共识”之核心意涵一个中国原则的基础和依据,幷进一步奠定两岸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共同性基础。

  第一个共同性指向了“共同的血脉”,即“同种”。这是对两岸族群之血缘联系的揭示。血缘认同是民族认同的最基础和最原始的根据。马克思提出的“自然共同体”就是以血缘为基础和纽带的。血缘不仅仅是生物学与族群起源上的血统/基因相似性,更是代表了对共同来源、共同命运、共同生活方式与共同价值观的古老而神秘的分享。无论是民族的历史探源,还是对祖先的考古追溯,所谓“认祖归宗”,都是一个民族连续进行的集体认同的确认和深化的大事。中华民族探源工程亦有同样的理解和追求⑬。第三份涉台白皮书特别提及了中国人早期开发台湾的历史以及不断更新的考古证据。而“台独”史观为了证明台湾族群来源与大陆的区别性,不断炮制相反证据,提出不可靠的历史假说,为本土主义和“台独”主义服务⑭。两岸“同种”有着强大的历史根据和现实生活方式的依据,闽台长期的历史人文联系更是无法隔断的“血脉”基础,更有大陆不同省份人士在不同时期赴台定居繁衍的长期历史材料为证。马英九先生的“清明之旅”就是在“认祖归宗”、“慎终追远”,是中华民族共同体认同的直接体现。

  第二个共同性指向了“共同的文化”。前面提及,文明是文化的精华、代表和高度,而文化则属于底层基础和土壤。两岸“同文”也是有史为据、家喻户晓的。即便是“台独”分子般数典忘祖,其言行之间仍有着中华传统文化的不自觉体现,所谓“民日用而不知”。1949年建国以来的两岸关系互动,尽管存在政治阻隔,但文化联系及人民之间的文化来往是强大和连续的。从中国大一统以来即奠定的“书同文”、“人同伦”等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共同性,在两岸人民之间基本没有分别。即便存在台湾自身的区域文化和生活方式,也不构成对中华文化共同体性的挑战,而恰恰是一种对共同文化的丰富与补充,就像中国其他地方之文化对中华文化的丰富与补充一样。“台独”主义试图炮制和宣扬台湾文化的主体性和完全独立性,是缺乏历史根据和现实基础的,不过是一种政治意识形态的刻意操作而已。

  第三个共同性指向了“共同的历史”。在中国的政治文化传统中,历史是合法性的关键基础,共同的历史可以塑造共同的政治合法性。历史是共同的命运和记忆,更是共同的文明和生活方式。两岸“同史”,这里的历史当然主要不是指地方史,而是中华文明史和中华民族史,是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统一史。“台独”势力和外部干预势力熟稔“灭人之国必先去其史”⑮的政治阴谋术,对台湾与大陆同属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历史进行了批判和篡改,试图从历史观上切断台湾与大陆的“大历史”联系,阻断两岸和平统一的历史认同和政治进程。“台独”势力的历史观操作惯于诉诸本土主义的悲情叙事,将两岸历史篡改为大陆对台湾的压迫史甚至殖民史,而完全屏蔽掉大陆与台湾的共同体史和共同发展史。“台独”势力努力炮制和拼凑台湾与非大陆族群、区域的历史渊源与互动材料,但这里需要区分主次。台湾作为中华文明史上开放发展的地方区域,当然有着与海外的千丝万缕的联系,就像广东也有着丰富的海外联系一样,但这些外部联系不可能用来否定台湾属于中国一部分、台湾族群属于中华民族一部分的基本事实。而台湾的那些外部联系,可以理解为中华民族向外发展延伸的部分,是华人华侨史的一部分,同时台湾也对外来移民进行了具有中华民族共同体包容性质的接纳与归化。“台独”势力拿出的那些所谓历史和证据,不仅不是“台独”的依据,反而是中华民族共同体在台湾区域和族群意义上的发展壮大史,本质上属于中华民族共同体史的一部分。台湾的海外联系与族群整合,是对中华民族共同体发展作出的独特贡献,而不是成为“台独”的历史和文化根据。

  第四个共同性指向了“共同的责任”。同种、同文、同史是“两岸同属中华民族”的强有力的基础和依据,但同时也产生了时代性的责任,即两岸对民族复兴与国家统一的共同责任。责任是道德概念,表达的是特定主体对应然目标的实践义务。在八二宪法序言的第二个神圣条款即“神圣职责”中,国家统一是全中国人的责任,其中特别提到了“包括台湾同胞在内”。在中国共产党历史任务和中国式现代化基本目标中,民族复兴和国家统一是强关联关系,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和全体中国人的伟大而神圣的共同事业,同时也是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与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生成的核心指标。无法想象台湾人和台湾地区会缺席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种共同责任,其首要和主要的当然是大陆,我称之为“主场统一”的责任,但台湾同胞也必然承担连带性的共同责任,爱国爱台的统一力量必须与大陆一起共同完成祖国统一大业,共同承担起统一后台湾社会的治理和发展责任⑯。从“一国两制”台湾方案的原则和逻辑来看,爱国爱台力量具有不可推卸的主体责任,需要在两岸统一与后续治理中发挥主人翁精神和管治者作用。这里的共同责任还指向共同的反“台独”和反干预,是斗争中的认同、协同和一体性。“台独”分裂势力和外部干预势力是中华民族的公敌,与之斗争是两岸中国人的共同责任。

  第五个共同性指向了“共同的期盼”。这是两岸“同愿”的再次重申与表达。对历史的认同和信仰,对现实的理解与默契,以及对未来的期许和行动,表达了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大一统理想和天下大同信念。两岸人民在未来的共同期盼中,首先是“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复兴、繁荣与发展,其次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和平发展与人类文明新形态的生成。第三份涉台白皮书在共同愿景部分,既涉及了统一后台湾人福祉与发展的更好前景,也涉及了民族复兴荣光,更触及到两岸统一与发展对人类和平发展事业的积极贡献。具体而言,这份白皮书指出,实现祖国统一具有如下的光明前景:(一)台湾发展空间将更为广阔;(二)台湾同胞切身利益将得到充分保障;(三)两岸同胞共享民族复兴的伟大荣光;(四)有利于亚太地区及全世界和平发展。这一愿景相比台湾的“乌克兰化”、“台独”乃至于新冷战棋子,要更具道德性、民主性和中华民族共同体价值,是台湾社会面向未来的最佳选项。所以,二十大报告才会明确提出“和平统一,一国两制”对两岸同胞和中华民族最有利。这种最为光明和最有利的“期盼”需要两岸中国人共同奋斗才能实现。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 


扫描二维码访问中评网移动版 】 【打 印扫描二维码访问中评社微信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