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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律师准入大湾区执业 郑若骅吁把握良机
http://www.CRNTT.com   2020-10-24 12:20:07


  中评社香港10月24日电/据大公文汇全媒体报道,国务院办公厅昨日(22日)印发《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取得内地执业资质和从事律师职业试点办法》(《办法》),《办法》提供了大湾区执业考试及业务范围等规定,让香港的执业律师和大律师取得内地执业资质后,可在大湾区内拓展专业法律服务。律政司今日(23日)对此表示欢迎,律政司司长郑若骅表示,有关安排体现中央促进粤港互利共赢合作。她鼓励香港的执业律师和大律师把握良机,积极参与推进大湾区建设,进一步发展香港的法律服务。

  郑若骅表示,很高兴得悉《办法》容许具5年执业经验的律师和大律师报名考试,使到年轻的法律执业者亦可以把握在大湾区的机遇。她并感谢司法部组织有关法律知识培训,让香港的法律执业者可以做好准备应付考试。

  郑若骅指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是国家重大的发展战略,香港特区必须把握大湾区带来的珍贵机遇,发挥优势,深化三地的业务合作,以达至完善法治领域跨境协作机制,健全国际法律服务和纠纷解决机制的目标。

  律政司表示,自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8月11日通过《关于授权国务院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开展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取得内地执业资质和从事律师职业试点工作的决定》后,当局一直与内地相关部门保持紧密沟通,积极反映律政司及香港法律业界的意见和期望,包括考试资格、培训方式及业务范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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