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1月10日电/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报导,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在全党开展一次集中性纪律教育。1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正式施行,《条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
新修订的《条例》共158条,与2018年《条例》相比,新增16条,修改76条,在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与时俱进完善纪律规范,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实践中,如何准确理解和把握《条例》的内涵与要求?如何贯彻执行好《条例》,将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确保全党目标一致、团结一致、步调一致?我们特邀多地纪检监察干部予以解读。
特邀嘉宾
赵宇宾 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
隋玉利 山东省纪委监委第六监督检查室主任
杜道泉 河南省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
王昌奎 重庆市纪委监委法规室主任
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要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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