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6月20日电/努力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是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提出的方向目标,也是摆在当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面前的“时代考题”。
为了答好这道题,作为中国革命红船起航地、改革开放先行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萌发地,浙江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着力推动浙江在全面从严治党上更进一步、更快一步,努力建设清廉浙江,以生动的探索实践写下了浙江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崭新篇章。
担起“两个维护”的特殊使命
一本64开的小册子,几乎成为省纪委省监委机关每个办公室的“标配”——《清廉浙江建设问答》。
翻开册子,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和党的十八大后提出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求。从算好“三笔账”到“加强监督和纪律教育”“做到关口前移”再到“把‘不能为、不敢为、不想为’的工作抓实做细”……这些管党治党的思考与实践,为浙江在新起点上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奠定了扎实的思想根基和实践基础。
打造政治上的“绿水青山”,“浙”里更多一份政治责任。“建设清廉浙江,是浙江改革开放再出发的重要保障,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举措。”省纪委省监委主要领导明确表示,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专责机关,作为“两个维护”特殊使命和重大责任的坚定担当者,谋划推动纪检监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必须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来思考。
2018年5月30日,全国省区市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刚结束,省纪委就召开常委(扩大)会议讨论立足实际贯彻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事宜。1个多月后,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省纪委召开全会,审议通过《中共浙江省纪委关于开展“八大行动”为建设清廉浙江提供坚强政治和纪律保证的决定》,有机融入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相关要求,将之作为建设清廉浙江的有力抓手、有效路径。
就在这一决定中,省纪委紧扣中央精神和中央纪委要求,明确了“坚持稳中求进”“坚持聚焦主业”“坚持依纪依法”“坚持精准有序”“坚持一体推进”等有关高质量发展的基本原则,部署了“政治监督大护航”“深化改革大攻坚”“正风肃纪大深化”“精准监督大提升”等一系列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行动任务。循着这一高起点高标准谋划,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以实际行动努力当好“两个维护”的主力军,当好正风反腐的主力军,当好清廉浙江建设的主力军,奋力谱写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浙江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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