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题:民进党提出新决议文的挑战与局限 作者:柳金财(台湾),台湾佛光大学公共事务学系助理教授
民进党若形成新决议文应可能是走向“维持现状”的强化,中华民国台湾化的实体化;将反对“一国两制”、不接受“九二共识”作为“台湾共识”重要组成。至于新决议文提出公投建国、正名制宪的可能性甚低,若是要提出前述主张,既有《公投台独党纲》、《正常国家决议文》即已涵盖,且后者比前者更趋近“法理台独”,因此并无此需要而大费周章。民进党能取得执政的机会,总统竞选主轴两岸路线皆属中间温和路线,以利争取中间选民支持达成选票极大化目标。
壹、前言
民进党党内总统候选人初选,最终由蔡英文代表出线寻求连任,蔡主张“维持现状”战胜赖所提“务实台独”,未来蔡的两岸路线势必左右党的政策。对照党主席卓荣泰甫就任时即抛出,不排除提出新决议文的风向球,党秘书长罗文嘉也指出党内领导精英认为有必要依新局势提出新决议文。显见蔡英文在竞选连任过程,势必提出深化其两岸路线政见。事实上,民进党自建党以来即不断创新社会议题引领风潮,然最被视为关键主题,正是涉及“一党纲两决议文”矛盾对立的“台湾主权”论述,意图分割两岸主权完整性。展望2020年总统大选,蔡英文必然在选前提出竞选主轴及议程设定,尤其两岸论述与路线引人关注。
前述“一党纲两决议文”矛盾即:1991年通过《公投台独党纲》主张“建立主权独立自主的台湾共和国”,1999年通过《台湾前途决议文》主张中华民国是台湾、2007年制定《正常国家决议文》诉求正名制宪。其中《公投台独党纲》、《正常国家决议文》被视为“变更现状”,而《台湾前途决议文》则被视为“维持现状”。而卓荣泰主席所倡议新决议文,不论是朝向整合上述目标相矛盾纲领性文件;或者是提出“新决议文”,再以“后法效力优于前法”解释作为新时期路线、政策指导性纲领。这都是一项既具整合性及涓滴细微,但却非常不易达成的政治工程。
然而,卓荣泰提出新决议文引来党内外质疑,认为其议题设定充满目标冲突性。例如定义“维持现状”内涵应与蔡英文总统先行沟通,若党内讨论与总统认知、界定不一,却以整党共同研议“维持现状”决议文,这将产生政府层面及政党层面两岸路线分歧。
卓荣泰表达追求主权的决心,党内则质疑既然民进党认为台湾已是主权独立国家,要追求的应是国际承认,并非主权尚未独立。卓之论述既要“维持现状”又要追求“主权独立”,岂非论断台湾尚未独立、非主权国家、现状并非是主权独立国家吗?此似乎是矛盾对立论述。
卓荣泰主席虽说宪改早已是台湾社会多数意见,但却又偏向呼应蔡英文总统采取从长计议的主张,显然若有新决议文形成应是充满蔡英文身影,甚至是为其竞选总统量身定做,藉由议题设定创造声势。事实上,这在民进党政治选举亦曾有此经验,例如1999年民进党通过《台湾前途决议文》,藉由依据宪法承认中华民国为台湾国号,中华民国等于台湾且是主权独立国家,争取更多中间选民支持,最终赢取2000年总统大选。《台湾前途决议文》是因应陈水扁首次竞选2000年总统大选,当时民众对民进党的《公投台独党纲》主张公投建国、“法理独立”颇多疑虑。
《台湾前途决议文》揭示两岸政策论述的“新中间路线”,促成民进党取得执政权;2015年蔡英文提出“维持现状”主张,取得2016年总统大选胜利。尽管“维持现状”并未纳入新决议文,但却被视为中间温和两岸路线,俾助选票极大化目标达成。然蔡英文当选总统后,党内务实派曾三度提出“维持现状”纳入新党纲或新决议文案,反遭激进派提出“撤废中华民国案”加以反制。这形成民进党当局在政府层面两岸政策主张“维持现状”,但政党层面两岸路线却仍摆荡在“法理独立”、“维持现状”之间,“政府层面”与“政党层面”两岸路线因独派掣肘难以政策实质转型或被质疑是两手策略。
贰、新决议文摆荡在“维持现状”与“法理台独”之间
卓荣泰主席所提新决议文究竟是蔡英文总统“维持现状”主张之固着化,还是台独激进路线扬升,引发诸多争论。务实派主张将“维持现状”纳入新决议文,已多次在全国党员代表大会提案,却屡遭激进派另提“撤废中华民国案”掣肘;尽管务实派也倡议修改或废除《公投台独党纲》,并视此为“历史文献”,然几乎是功败垂成。激进派认为,“两国论”应入宪、台湾应正名、制宪、《公投法》应纳入领土及主权变更复决案、以台湾名义加入联合国。
甚至党内立法委员近40余名连署删除宪法增修条文前言:“因应国家统一前之需要”;党内激进派并与党外台独激进派喜乐岛联盟推出“独立公投”、正名运动。激进派认为新决议文不仅不应淡化1991年《公投台独党纲》、2007年《正常国家决议文》的政治效果;反而在蔡英文提出“四个必须、三道防护网”,公开否定“九二共识”、“一国两制”后,更应展现强硬两岸路线。
卓荣泰提出新决议文势必需要对“维持现状”内涵进行定义,由于蔡英文掌握党中央权力结构生态,党内讨论新决议文内容应会与蔡英文认知、界定保持一致性,这样的“维持现状”决议文,始能保持政府层面及政党层面两岸路线趋同性。显然新决议文应是充满蔡英文总统的政策论述身影,甚至是为其竞选总统创造议题。
回顾2018年7月民进党务实派在全国党代表大会第三度提案,试图将“维持现状”主张纳入新党纲,以调整政党层面诉求符合政府层面主张的一致性。试问若民进党籍总统主张“维持现状”尚无法形成党内共识或纳入新决议文,民众又怎会相信民进党是支持“维持现状”而非“变更现状”政党呢?如何确保不抵触大陆当局两岸政策底线,而不危及台湾安全呢?党内务实派再度提案说明蔡英文广获多数支持的“维持现状”论述,显然是民进党得以在总统大选及立法委员选举中双重胜选的关键因素,为呼应主流民意持续巩固执政成果,民进党实有必要与时俱进。故提请授权中执会根据蔡英文“维持现状”论述,在2018年提出民进党新党纲,取代1991年党纲第一条“建立主权独立自主的台湾共和国”、1999年《台湾前途决议文》、2007年《正常国家决议文》,以符合时代需求,凝聚“台湾共识”。
但总统兼党主席的蔡英文却还是裁示“不再另行讨论”,对照前二次皆“交由中执会研议”,此次仍以消极方式“冷处理”。换言之,蔡英文担任党主席时反而为平衡或安抚党内外激进台独势力,而未通过任何新决议文;但却在九合一地方选举惨败后请辞党主席,两岸路线支持度偏低备受质疑之际,而有新决议文出台之议,藉此议题争夺总统选举话语权,及作为在新情势下两岸路线的纲领性指导作用。事实上,总统兼任党主席一职,其角色及作用正是要畅通党政路线一致性避免彼此扞格冲突,然为党内团结和谐,“维持现状”主张一直未纳入决议文或党纲之中。
民进党核心政治主张,依旧摆荡在追求“法理独立”与“维持现状”冲突之间。民进党并未公开放弃“法理独立”,这从保留1991年《公投台独党纲》、2007年《正常国家决议文》,且历次修订或废除《公投台独党纲》之议皆难以克竟其功而知,民进党仍维持独立建国传统理念与价值精神。尽管《台湾前途决议文》虽承认依宪法“中华民国”为台湾国号,宣称主权与领土范围限缩在台澎金马,这一“中华民国”的意义与内涵,显然不同于原来包括大陆领土与主权之“中华民国”。
这就导致泛蓝政治联盟,质疑民进党当局所主张的“中华民国”只是“借壳上市”。此决议文界定台湾就是中华民国、中华民国就是台湾;正确地说,应是中华民国等于台澎金马,但并无说明“两岸关系性质”究竟系属何种定位,此决议文仅是处理中华民国与台湾关系,并未处理中华民国是否拥有大陆的主权与领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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