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香港8月4日电/新华社3日发表时评,题为“底线不容触碰——谁破坏“一国两制”谁就将受到历史的审判”,全文如下。
3日傍晚,香港有一些丧心病狂的暴徒在尖沙咀海港城降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并拆下扔入海中。五星红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暴徒们令人发指的暴行,公然践踏国家的尊严,是对包括广大香港市民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的侮辱,是不可饶恕的犯罪,必须严惩不贷。我们要正告所有试图挑战中央权威、破坏“一国两制”原则底线的丑恶势力,谁敢冒天下之大不韪,谁就要担负历史的罪责,并最终被历史审判。
国旗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每个公民和组织,都应当尊重和爱护国旗”,并规定对侮辱国旗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维护国旗的尊严,就是维护国家、民族和全体中国人民的尊严。需要指出的是,国旗法也是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在港实施的全国性法律。香港特别行政区《国旗及国徽条例》第七条规定:“任何人公开及故意以焚烧、损毁、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国旗或国徽,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处第5级罚款及监禁3年。”今天,在香港这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土上,竟然发生公然侮辱国旗的事情,令人震惊、痛心和愤怒!这不仅是任何文明和法治社会所不能容忍的,而且这些暴徒挑战的是中央权威,触碰的是“一国两制”原则底线,践踏的是国家、民族尊严,侮辱的是包括广大香港市民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必须依法严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