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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逃犯例丨专家斥反对派阻修例“辜负市民”
http://www.CRNTT.com   2019-04-08 11:51:35


  中评社香港4月8日电/反对派大肆抹黑政府提出《逃犯(修订)条例草案》,声称修例后政治犯将会被引渡至内地受审,而疑犯在内地得不到公平审讯云云。多个法律界人士认为,移交逃犯必须符合双重犯罪原则,而政治犯不会移交至内地,香港司法制度举世公认。今次修例是要填补法律漏洞,而内地法治水平进步明显,反对派诋毁本港及内地司法制度是辜负市民。

  反对派多番质疑政府修订《逃犯条例》,并不断散播歪理。对于反对派担心港人或会被内地指控政治罪而被引渡,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主席马恩国认为,政治罪是不能移交到内地政府。因为刑事罪行是基本而明确,但政治罪在每个国家的定义都不同。对于有人把剔除九项商业罪行说成偏袒商界,马恩国反驳指,保护知识产权属于商业行为,但不只是商界才会触犯,他直指“反对派将条例妖魔化了,要引渡疑犯是建基于两个司法管辖权都有同样的罪行,能够互相承认判例”。

  至于反对派又质疑,内地会将政治罪行包装成经济罪行,并提出引渡,马恩国亦作出反驳,指如果逃犯被引渡至内地后,内地改控另一罪行,这个先例一开,对之后国际相互合作有很大影响,法院可能在之后不批准这样的移交申请,内地不会冒这个风险。

  修例已讲清移交逃犯条件

  另外,基本法委员会前副主任、前律政司司长梁爱诗日前强调,《逃犯(修订)条例草案》已清楚说明移交逃犯的条件,“条例都讲得好清楚,什么情况下不移交,包括是否双重犯罪、即双方面都犯罪的,例如一个案件不能定罪两次,有政治、为政治目的做的引渡亦不会批准。”

  此外,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谭惠珠认为,如果逃犯条例修订获通过,将为处理港人台湾杀人案移除很大的障碍,希望立法会先通过修例。她亦乐见可就贪污罪移交逃犯,认为对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有很大帮助。

  谭惠珠又驳斥反对派质疑内地司法的公正性,她表示,国家不断在法治上寻求进步,内地推行“阳光司法”,位于北京的最高人民法院能够看到不同地方的法庭直播,防止地方势力的干预。谭又指出,本港法律界部分人士及法官都参观过,认为是司法公正及彰显公义的一个好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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