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3月24日电/据人民日报报导,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加强乡村法治教育和法律服务,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提出,要“积极促进城乡基层治理和平安法治乡村建设”“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全民增强法治观念”。
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生动体现,能够增强城乡社区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实效,切实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日前,记者分赴多地,从一名“法律明白人”、一名村干部和一名居民视角出发,报导基层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的生动实践。
“法律明白人”的切身体验——
“用法律说话,有理有据,大家才会心服口服”
一大早,湖南省郴州市桂阳县龙潭街道北关社区居民欧大爷来到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把社区综治专干邓波达拉到一旁。“小邓,有个事,想请你帮忙。”
欧大爷家住北关社区龙泉小区。几天前,过道拐角处突然多出两扇废弃木门。木门斜靠着墙面,把原本只有1.5米宽的过道挡住了一半。“我每天都要接送两个孙子上下学,进进出出很不方便,劳烦你去做做工作。”欧大爷说。
听罢,邓波达一口答应下来。
邓波达在北关社区工作了11年,经常处理邻里纠纷。2019年被社区选为“法律明白人”后,邓波达参加了县司法局和社区举办的培训,重点学习了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自己也购买了一些法律书籍。每次需要调解邻里矛盾纠纷,他都会从法律中找依据。
为了便于居民理解,他特意找了几个由楼道堆物引发纠纷的相关案例。携带打印好的相关法条和案件资料,邓波达来到木门主人王大哥家。
“楼道既是人行通道,也是消防通道,必须保持畅通。多部法律都有明确规定,要保持消防通道畅通,任何人不得占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邓波达对照相关法律条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木门堆放在楼道,影响了其他邻居出行,还容易引发火灾,总归是不安全。如果没有别的用处,您尽早处理掉吧。”
“这些家长里短的琐事,看似很小,调解起来却不容易。用法律说话,有理有据,大家才会心服口服。”邓波达说。去年8月,50多岁的曾大姐搬来北关社区居住。家门前有一块“巴掌地”,向来勤快的她便圈养了30多只鸡鸭。居住于此的群众意见很大,找到邓波达求助。
邓波达翻阅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其中明确规定,饲养家畜家禽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责令其限期处理或者予以没收,并可处以罚款。
然而邓波达初次登门时,曾大姐却不以为然:“小邓,我勤快点,多搞几次卫生,不碍事。”“曾大姐,饲养鸡鸭严重影响了环境卫生和市容市貌,是不符合规定的。”邓波达此后每次上门,都会耐心地向她讲解法律知识以及相关规定,“如果家家户户都在街边养鸡鸭,县城会变成什么样子?”一来二去,曾大姐慢慢接受并予以整改。
北关社区共有3万多居民,像邓波达这样在司法局注册的“法律明白人”共有412人。按照邓波达的理解,“法律明白人”要起到示范作用,引导大家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我们大力培育‘法律明白人’,让社区干部依法办事,让居民遇到问题有合理的反映渠道。”北关社区党总支书记刘平华介绍,去年,社区“法律明白人”共化解各类矛盾纠纷320余件。今年1月,北关社区获评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近年来,桂阳县积极推进“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重点在村(社区)干部、人民调解员、网格员、居民小组长、退伍军人和“五老”人员中遴选“法律明白人”,并进行培训,逐步建立起覆盖全县373个村(社区)的“法律明白人”普法服务队伍。目前,桂阳全县“法律明白人”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近1.2万件,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约8000次,引导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00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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