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1月14日电/据光明日报报道,截至2018年,全国共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18.35万所,招生1779.75万人,在校生达5378.21万人。
民办教育吸引了社会资金进入教育领域,补充了公共教育资源的不足,满足了人民群众多样性、个性化的教育需求。
但我们清醒地看到,民办教育整体发展水平不高,社会声誉有待改善,部分民办学校的学校文化、资金投入、育人能力、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较为滞后,在党建、领导体制机制、法人财产权、风险防范机制等方面存在不少短板和漏洞。
1 民办教育步入分类管理、规范发展新阶段
回顾我国民办教育治理,走过了鼓励社会力量“拾遗补阙”参与办学、“允许合理回报”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等阶段,正进入分类管理、规范发展新阶段。2016年11月,《民办教育促进法》完成新修订,针对近年来制度法规建设跟不上办学实践需要、部分领域存在诸多政策盲区等问题,明确了对民办教育实行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分类管理的原则,民办教育立法获得重大突破。随后,教育部等部门先后颁发了若干配套政策文件,明确了民办学校设立审批、分类登记、变更注销登记等内容,对实现非营利性和营利性民办教育各行其道、各安其位、各显所能、各得其所提供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民办教育实现了稳步增长,无论是学校数量、学生规模,还是其所涵盖的类型、领域都已远远超越了我国各个历史时期的私立教育,成为我国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截至2018年,全国共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18.35万所,招生1779.75万人,在校生达5378.21万人。民办教育吸引了社会资金进入教育领域,补充了公共教育资源的不足,满足了人民群众多样性、个性化的教育需求。具体来看,民办教育增加了学前教育供给,成为我国学前教育的重要力量;民办教育满足了外来务工者子女对基础教育的需求,推动了社会公平和教育公平;民办教育提高了高等教育普及化水平,促进了我国的社会流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