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6月19日电/据人民日报报道,主动辞职人员失业,可以申请领取失业补助金;农民工参保不足1年失业,可申领临时生活补助……日前,人社部、财政部印发通知,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对此,社会各界给出积极评价:面对前所未有的风险挑战,失业保险真正起到了兜牢民生底线的作用。
不过,也有人对这次政策扩围提出质疑:阶段性扩大保障范围,会不会影响其他参保人的权益?
对此,答案是否定的。
首先,失业保险扩大保障范围,是对原有制度的进一步细化和完善。
这项政策的受益者主要为两类人群,即主动辞职的失业人员和农民工。长期以来,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主动辞职不符合领金条件,只有“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才具有领金资格。这项规定的初衷是防止骗保行为的发生。可现实情况是,很多主动辞职人员其实也是被动辞职的,而他们在职期间,个人与单位都按时缴费。将这部分人排除在保障范围之外,难以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障困难群体生活的基本功能。数据显示,目前我国每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待遇的人员仅200多万人,不足全部失业人员的25%。
对农民工群体而言,参保缴费期满1年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这条规定,在实践中也常常接不上“地气”。众所周知,农民工群体本身就业流动性较高,特别是一些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周期可能只有几个月,领金“门槛”对部分参保农民工来说过于苛刻,部分用工企业甚至可以以此为借口拒绝为农民工缴费,无形中将最需要保障的群体排除在保障范围之外。
其次,算算大账,我国失业保险基金支撑能力较强,可以确保各项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底,全国参加失业保险人数近2.1亿人,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存4625亿元,“家底”还很充裕。再加上,目前国内不少省份已经建立了省级失业保险调剂金制度——当有些市、州失业保险基金不敷使用时,可申请调剂资金,不足部分地方财政还将予以补贴。因此,失业保险扩大保障范围,不影响其他参保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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