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5月23日电/支振锋:民法典,私权保障上新台阶
来源:环球时报 作者:支振锋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正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审议的民法典草案,共7编1260条,它不仅是新中国法律体系中规模最大的鸿篇巨制,也将新时代中国私权保障法律体系推上新的历史台阶。
民法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也是现代法治的一个重要支柱。作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生老病死、婚丧嫁娶、人格尊严、物权合同、侵权救济、亲属继承等等,公民生活的方方面面,都与民法息息相关。某种意义上说,民法典是对人民生活和社会变迁的映射和记录。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曾于1954年、1962年、1979年和2001年四次启动民法(典)制定工作,都未克全功。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社会条件的不成熟。没有国家对市场经济和公民自主生活领域的承认,没有对公民个体人格和自由的尊重,没有一定程度上的经济发展和市场活跃,没有公民和其他私主体一定层次上的财富积累,就很难为民事立法、尤其是民法典的制定提供相应的观念和物质条件。可以说,民法典是我国改革开放成就与法治建设成果的典型体现。
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说,民法典并非一个突然降临世间的“新生儿”。从1950年制定公布《婚姻法》开始,新中国就开始了民事立法进程。但“一穷二白”的土地上,很难骤然建立起法律体系的宏伟大厦。经过三十年艰辛而曲折的探索,1985年出台《继承法》、1986年出台作为民事领域基础性立法的《民法通则》。然后又是三十多年的努力,随着《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行为法》渐次出台,我国民事法律体系逐渐完善并建构起相对完善的民事权利保障体系。在几十年的发展完善过程中,新法不断制定出台、“旧法”不断修订完善,不同的民事法律之间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交叉、重复、不一致甚至矛盾冲突,有的方面还可能存在遗漏或不完善的情况。于是,需要民法典对整个民事法律体系进行系统集成,从而构建更加科学完备、逻辑一致的民事法律体系。
针对新科技革命条件下社会生活的新变化,民法典也实现了与时俱进。就人工器官制造、干细胞研究、基因编辑、克隆、人工生殖辅助等生物技术发展给生命权、健康权等人格权带来的新问题,民法典强调了对人体健康、社会伦理和公共利益的保护。针对信息革命新技术新应用和新业态给个人隐私和财产权保护带来的新挑战,民法典积极回应新型权利的创生,并强调个人信息保护和网络侵权应对。针对生态文明保护、风险社会治理,民法典也做了不少颇有新意的制度创设和机制探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