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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法机关深化制约监督体系改革
http://www.CRNTT.com   2020-08-31 11:25:43


 

  今年3月,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出台《山西省捕诉环节办案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指导检察机关捕诉衔接、“三延两退”、繁简分流办理工作,严格规范检察官办案的自由裁量权。“监督管理办法施行之后,我院严格按照办法要求审查拟退查案件、拟延长审查起诉期限案件,对于理由不充分的,不允许延期、退补。”左权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赵仁东说。

  目前,山西检察机关“案—件比”已由1∶1.88降为1∶1.34,从全国最高降为第二低,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显着提升。山西检察机关这一机制创新,是全国各地政法机关强化内部制约监督制度的一个缩影。随着改革的不断推进,政法各系统内部制约监督机制将日趋完善、逐渐深入。

  全国各地人民法院进一步完善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强化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权,坚持事中监督、全程留痕、组织化行权。全国各地检察机关将建立健全捕诉一体改革后刑事检察部门内部的制约监督机制,完善认罪认罚自愿性保障和合法性审查机制。

  此外,公安机关将深化受立案改革和刑事案件“两统一”改革,全面推行法制员制度,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和公安机关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司法行政机关将全面加强对监狱、戒毒、社区矫正、司法鉴定、公证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优化全国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

  完善社会监督

  庭审直播、裁判文书上网已成常态,拓宽听取群众意见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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