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11月2日电/据澎湃新闻报道,近日,商务部正式印发《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考核评价办法(2021年版)》(下称“《考核评价办法(2021年版)》”)。
11月2日,在商务部召开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新考核评价办法专题新闻发布会上,商务部外资司司长宗长青表示,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意见》(国发〔2019〕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考核制度促进创新驱动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14号),经国务院同意,商务部近日印发了修订后的《考核评价办法(2021年版)》。
宗长青介绍道,《考核评价办法(2021年版)》包括总则、指标体系、工作程序、审核要求、结果应用、动态管理、附则共7章30条。主要有三方面内容:
第一,《考核评价办法(2021年版)》指导思想。《考核评价办法(2021年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引导国家级经开区进一步明确发展定位,充分调动地方和国家级经开区推进创新提升的积极性,在国内国际双循环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第二,《考核评价办法(2021年版)》指标体系。《考核评价办法(2021年版)》指标体系坚持四项原则:一是导向明确。聚焦国家级经开区发展定位,考核评价指标和权重设置充分体现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导向,突出国家级经开区开放平台特色。二是全面统一。对国家级经开区的考核评价和动态管理适用统一的指标,考核评价指标适用省级开发区升级审核。三是公平合理。兼顾国家级经开区发展阶段、地区资源禀赋差异,设置考核评价指标和相应权重,分东、中、西部地区进行排名,保障考核评价结果公平合理。四是科学规范。考核评价指标与国家现行统计体系相衔接,按照相关部门的规范性定义进行解释,做到可统计、可验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