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头市政府常务副市长褚国权说,群众反映的问题是2019年省里要求关停地热井出现的遗留问题。“这两个小区的地热井原来是有规划许可的,一开始是允许保留的,后来又不允许保留了,我们才急急忙忙给它改。原来有11眼地热井,有规划的可以保留,所以2019年改了6眼。”
今年初,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发布的相关意见做出明确规定,取消北方采暖地区城镇集中供热企业向用户收取的接口费、集中管网建设费、并网配套费等类似名目费用,但对地方政府采取特许经营协议等方式授权供暖企业收取相关费用的,具体取消时间由各地确定。河北省沧州市在此基础上配发的相关文件提出,涉及这块的费用在2025年年底前逐步取消。
供热企业和当地政府签订特许经营协议,记者在官方网站未查询到
在泊头市相关部门看来,这正是供暖企业收取入网费和阀门费的依据。那么,所谓的特许经营权协议,能否成为当地供暖企业收取这笔钱的理由?
工商登记信息显示,泊头市京然集中供热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注册资本5000万。这是泊头市唯一的一家民营供热企业。昨天上午,该企业负责人向记者提供了泊头市住建局和该公司签订于2017年的《泊头市城市集中供热特许经营协议书》。供热企业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和当地政府签订的只有这么一个协议,没有更细化的协议或者合同。
根据这份协议,涉及收费的内容,其中规定:城区集中供热管网建设费和热费平米价格执行市发改局规定,其价格制定和调整须根据法律和国家政策组织制定并批准。
然而,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公用事业的特许经营权,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根据2015年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等部委联合出台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特许经营权的确定,要向社会公示,也要采取招投标、拍卖等公平竞争的方式予以决定。但在泊头市政府官方网站,记者未查询到这份签订于2017年的特许经营协议。
律师:应对地热使用人进行补偿,专家:基础设施费用不应由老百姓承担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鹏律师认为,当地政府当初的规划不是集中供暖,而是小区自取暖,现在禁止自取暖,要求集中供暖就涉嫌变更或撤销之前的规划,即使出于公共利益,也应当对地热使用人进行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