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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智库:香港应适时启动司法改革

http://www.CRNTT.com   2021-02-10 00:03:40  


 
  中评社:您对香港的司法还有什么看法?

  李晓兵:香港特区终审法院首席法官从李国能到马道立,都有着鲜明的时代和个人痕迹,法官个人的司法理念、司法政策会极大地影响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司法过程和个案审判的结果,其带来的政治效应又会塑造政治氛围。张举能就任香港特区终审法院首席法官之后,我们期待香港特区终审法院会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法官作为建立在专业训练基础上的职业法律人,应该能够敏感观察整个社会发展的动向和趋势,准确把握时代发展的脉搏和节奏,深刻感知国际形势风云变幻的复杂背景。同时,法官是活生生的人,而不是高高在上的神,法官也一样具有时代的局限性和专业的局限性,甚至还可能有专业的傲慢,以及个人倾向所带来的局限性,这既有我们每个人个性残缺的因素,也可能是个人喜好偏狭使然。

  法官绝不能简单地将自己的判断替代整个社会的判断。法官同时也是社会大众的普通一员,作为专业人士必须戒骄戒躁、理性谨慎,但绝不该将自己的判断凌驾于整个社会的感受之上,也绝不能刻舟求剑、掩耳盗铃,甚至置整个香港特区陷入持续的动荡与混乱而不顾,片面地追求和凸显所谓的独立裁判,甚至将整个社会对于正义的要求和公众对于公平公正的理想简单地和独立的司法相联系,甚至将此目标建立在妄自尊大的法官群体之上。作为成熟的法律人,必须清晰地意识到司法的权威和局限性。

  法官应该通过具有探索性、创造性的司法实践,以展现出司法过程能动主义的正当性,而不是简单表现在偏向于权利与自由的保障,忽略社会秩序与国家安全的维护,就像高等法院法官在黎智英这样的乱港分子的保释问题上的立场,不仅引发香港特区内部管治的深度忧虑,而且让内地人民对于香港司法过程无法认同而丧失信心。如果这样的话,法官对自身宪制角色和责任的认识就太浅薄了。

  受访专家简介:李晓兵,法学博士,南开大学法学院台港澳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中国宪法学研究会理事,海峡两岸关系法学研究会理事,香港“一国两制”青年论坛理事,澳门濠江法律学社副社长,天津市法学会宪法学分会副会长,中央社会主义学院统一战线高端智库特约研究员,《基本法研究》(中国澳门)学术编委,曾在法国巴黎一大、中央研究院法律学研究所(台北)做访问学者。主要代表作有《宪法时间》、《光辉岁月:香港特别行政区20年》、《莲花盛开:澳门特别行政区20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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