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亟需建立新跨境人民币支付系统

http://www.CRNTT.com   2012-06-10 09:02:39  


  中评社北京6月10日讯/近日央行决定组织开发独立的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从而进一步整合现有人民币跨境支付结算渠道和资源,以构建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新财经发表德意志银行大中华区首席经济学家马骏文章表示,在目前还存在许多资本项目管制的条件下,人民币跨境贸易支付要通过两个渠道进行。一是通过香港、澳门的清算行系统。二是境外参加行委托境内的人民币贸易结算代理行代理结算业务。事实上,这两种安排目前承担了人民币支付清算、在离岸市场上提供人民币流动性和回流机制等几大功能,具体可以分为四类:

  第一,清算行和代理行为境外参加行进入人民币大额支付系统的“接口”。清算行和境内代理行与境内结算银行办理人民币跨境资金结算业务时,通过人民银行的大额支付系统办理。

  第二,清算行和代理行在额度内为人民币贸易结算提供一定程度的流动性保证。由于中国的资本项目尚未可兑换,因此无法保证参加贸易结算的企业所需要的人民币流动性必然在外汇市场获得。因此,目前体制下,为了推动人民币贸易结算,人民银行给予了清算行和代理行一定的人民币购售额度,在一定程度上提供了人民币流动性的保证。

  第三,清算行可以一定额度内向境内银行间拆借市场拆入和拆出人民币资金,这个安排也为境外离岸市场提供了额外的流动性保证。境内代理行由于本来就是境内银行市场的成员,也可以在境内银行间拆借市场拆入和拆出人民币资金。

  第四,清算行为境外人民币资金提供了最主要的回流渠道和人民币存款的定价基础。比如,绝大部分香港的人民币存款通过中国银行香港分行存入人民银行深圳分行的清算账户,目前年利率为0.72%。这个利率构成了香港人民币存款利率的重要定价基础。

  如资本项目可兑换之后,就没有必要继续给清算行和代理行以人民币购售额度。也没有必要继续为清算行提供在境内银行间拆借市场拆入和拆出人民币资金的额度。与此同时,清算行将不再是境外人民币的主要“出路”(回流机制)和离岸人民币存款的定价基础,而是很大程度上将由市场提供。

  届时,清算行的功能将“退化”为一般的代理行。换句话说,目前意义上的清算行将消失,其作为进入境内大额支付系统的“接口”的功能也可以被中国银行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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