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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智库:蔡英文“宪法”论述以退为进

http://www.CRNTT.com   2016-08-28 00:15:00  


 
  从历史发展角度看,此次蔡英文的“宪法”论述,与其说是“接受宪法”,不如说是“回归宪法”。诚如大家所知,在1987年“解严”之前,民进党的主要政治诉求是民主,而因“临时条款”限制了民主,所以“回归宪法”曾是当时在野的民进党进行抗争的鲜明旗帜,要求从“临时条款”的“违章建筑”回归到“宪法”本文的实施、回归到“宪法”规定的民主“宪政”制度,这从民进党在“解严”前夕组党时所讨论的“共同纲领”中可以清楚地辨识到。(1)20世纪90年代,民进党的政治诉求开始发生重大变化,由“民主诉求”转向“主权诉求”(即追求“独立建国”)。与之相对,民进党对“中华民国宪法”的态度也发生重大转变,开始由“回归宪法”走向了“否认宪法”。对此,台湾学者李念祖教授概括道,民进党“为了民主而回归宪法,为了主权而否定宪法”(2)。直至2016年5月20日蔡英文就职前,民进党仍不承认“中华民国宪法”,其原因可概括为以下两点:其一,该“宪法”1946年在南京制定,若民进党承认该“宪法”,则意味着承认台湾与大陆之间存在历史连续性,不利于切断两岸之间的历史连结;其二,该“宪法”规定的疆界范围是外蒙古、大陆和台澎金马。若民进党接受该“宪法”,则意味着接受了两岸同属一个中国。(3)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虽然民进党没有正式承认“中华民国宪法”,但在事实上也有所接受,因为在“法理台独”几乎没有可行性的情况下,拒不接受“中华民国宪法”无异于自我设置陷阱。正如民进党人士谢长廷所言,民进党不接受“宪法”难以自圆其说。首先,七次增修后的“中华民国宪法”,已是一部民主的“宪法”,有台湾民主改革的记录;七次“修宪”,民进党均参与其中,凝聚着民进党人的心血、智慧和追求,民进党既然参与了“修宪”,就应接受这部“宪法”。

  其次,尽管民进党不承认“中华民国宪法”,但多年来一直在该“宪法”规定的体制下运作,且“当选者也都在就职时宣誓'遵守宪法'。过去民进党多次提出释宪案,也是在此宪法架构下提出。假若'依宪法规定参与选举,当选后又不愿意宣誓',或者'要求解释宪法,但又不承认宪法',都将形成自相矛盾”。(4)因此,从民进党一直以来的作为来看,其在事实上已或多或少接受了“中华民国宪法”,此次正式予以承认,实际上带有确认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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