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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涛对台湾参加国际民航组织释出善意 | |
http://www.CRNTT.com 2012-09-10 08:23:40 |
但另一方面,国际民航组织的政治敏感度较低,而且它的主要职能是负责协调世界各国政府在民航领域内的各种经济、法律事务,规范国际民航的航路、航站和航行设备建设,制定航空技术国际标准。国际民航组织的其中一项功能,是保障乘客的生命安全,这是人的最主要基本人权。而且,由于台湾的民航活动主要是对国际航线的经营、开辟,并未受到联合国“第二七五八号决议”的影响,与台湾建立对飞国际航线关系的国家大多是台湾的“非邦外国”,因而也可就此而提出非联合国会员也应可参加国际民航组织活动,以共同保障民航乘客安全的诉求。尤其是台北飞航情报区位居东北亚和东南亚的空中交通枢纽,向三十多家航空公司经营的定期航线提供服务,每周有超过二千六百次航班往来,每年提供一百三十余万航次的飞航资讯。台湾若能直接与国际民航组织联系互动,台北飞航情报区就能及时准确地获取航行信息将获得保证,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提升航空管制服务质量来维护航空安全。当然,马政府更是希望能透过加入国际民航组织,打开“开拓国际活动空间”的大门,寻求在加入国际组织上的新突破。 实际上,如同《世界卫生组织章程》那样,《国际民航组织章程》也为台湾以非主权政治实体作为“观察员”出席大会,预留了空间。而按《国际民航组织理事会程序规则》规定,“观察员”的定义是:“代表一未于理事会占有席位之缔约国、一非缔约国、一国际组织或其他实体之个人,经其国家或组织指定并授权参与理事会一项或多项会议,对动议或修正案不具投票、提案、或附议之权利,并符合理事会所定之其他此类条件,持有其被任命之凭证文书者。”其中的“其他实体”,就可为台湾以“中华台北民航局”的名义作为“观察员”出席国际民航组织的大会,提供了可行性。 但据上述规定,“观察员”在出席国际民航组织大会之前,必须获得国家的指定并授权,并“必须将经合法签署并载明其法定资格及能力之授权文件存放于秘书长处”,因此,是必须得到北京的同意的。当然,为了避免民进党藉机捣乱,可以考虑采用“世卫模式”,两岸秘密谈妥后,由国际民航组织”秘书长向台湾“交通部”民航局发出邀请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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