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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党中常委改选趋冷有政治背景

http://www.CRNTT.com   2012-08-02 09:00:44  


 
  在“两蒋”及李登辉时期,由于党政一家,故国民党中常会的权力颇大,几乎“行政院”所有的重大决策,包括内阁部会首长的任免,都必须先经由中常会决定后,再由“行政院会”通过,“行政院会”几乎成了国民党中常会的“橡皮图章”。由此,当时中常会的成员,虽然是由中央委员互选产生,但其结构比例却是较为均衡,各重要部会首长及四大工商团体及工会的负责人,以及《中国时报》和《联合报》的创办人,都会获得提名并无惊无险地当选中常委。实际上只不过是由党主席提名,中央委员们“心照”投票而已。后来,在民进党的“民主”诉求冲击之下,曾对中常委候选人提名方式作适当改革,除保留一半应选名额仍由党主席提名之外,另一半应选名额则是改由中央委员联名推荐。有一届的中常委选举,“行政院”副院长施启扬(曾兼任“陆委会”首任主委)获得党主席提名,而其妻子“小辣椒”李钟桂却也运作中央委员为她联名推荐,自行参选,结果夫妻二人双双当选。

  但后来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一方面,在《政党法》制定颁布之前,各政党受《人民团体法》规管,明确规定党政分开,即使是执政党也只能是人民团体,与其他在野党没有二致,执政党的党工不再具有公务员身份,执政党的财务再也不能“党库通国库”,因而其中常委在政务运作中的重要性就大为降低。另一方面,国民党下台后,失去执政权,也就没有“以党领政”的权力。因此,中常会中也就缺少了政务官同志中常委。国民党重新执政后,才又修改党章,增添了“指定中常委”的构成部分。

  表面上看,国民党实行集体领导,但由于历史和制度上的原因,党主席实际上是最有权力的人,因为党主席掌握着中央党部一级委员会的正副主委、正副秘书长的提名权,也掌握着部分中央委员和中常委的提名权。限于国民党的政治伦理,副主席一般是荣誉职,实权有限。三十九席中常委是“全代会”及中央委员会闭幕期间的最高权力机构,但中常委往往成为党主席的“近卫军”,所以中常会往往沦为党主席“一言堂”。再加上党内具有直接民意支持基础的精英党员,长期以来在国民党决策核心中所占的比例偏低,因此在党内进行重要人事与决策时,常常出现党意与民意间的巨大落差,甚至出现学者所批评的“党内独裁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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