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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政府是拔掉大牙老虎 反贪缺失

http://www.CRNTT.com   2012-07-09 08:17:47  


马英九第二任 制度防贪仍有大量缺失   
  中评社北京7月9日讯/(评论员 林淑玲)前“行政院秘书长”林益世收贿涉贪,瓦解马政府卖力打造的廉政形象,见微知着,由此案可看出,马英九尽管已进入第二任,在制度防贪方面仍有大量缺失。亦未如香港,把民间企业纳入政府强力扫荡贪污对象,导致上市公司内线交易、五鬼搬运时有所闻,形成官商勾结温床,坑杀投资人,严重冲击台湾政府效能、资本市场形象。 

  马英九上任后积极推动系列“阳光法案”,其中最重要的修法是2009年4月在“贪污治罪条例”,增列“财产来源不明罪”。依法贪污被告有义务说明其财产来源,否则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此法所规范对象是广义的公务员,包括一般公务员、政务官和各级民代,惟修法不溯及既往。 

  这项新法上路后,正如外界预期,订了也是白订。一般订有“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国家,查核对象多是扩及所有公务员,而非只是贪污被告。例如,假设一名公务员家庭年收入新台币100万元,却住在上亿元豪宅,还有多部百万元名车,收入与资产明显不相符,来源可疑。“马政府版”的阳光法案却拿他一点办法都没有,因为此人非贪污被告,廉政单位无法主动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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