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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战略互信 不能一蹴而就 | |
http://www.CRNTT.com 2009-12-05 08:11:53 |
对于中国来说,也应当看到,美国同样有自己的国情,不能以己度人。一个常见的问题是,美国政府很大程度上要受制于国会,中国过去经常指责美国政府打“国会牌”,其实也有失片面。另外,经常有国会议员提反华议案,但有些议案要么根本通不过,要么通过了也没有法律约束力,议员们只是想借此扬扬名,意在树形象、拉选票而已。中国如果动辄提抗议,不但美国政府拿他们没办法,也正中他们的下怀。 上面说的是制度层面,对于一些具体问题,双方更易有所作为。就对台军售而言,美国应当认识到,这是事关中国国家主权与民族感情的原则性问题,且从国际法上讲,向一个与自己有外交关系的主权国家的一个行政区出售武器,是非常荒唐的。美国常以《与台湾关系法》作挡箭牌,但以国内法对抗国际法,在法理上根本不能成立。 与此同时,中国也应认识到,目前要想让美国彻底放弃对台军售,几无可能。这背后有着强大的历史惯性和复杂的利益支撑,不是一个人能完全决定的。当然,这决不意味着美国政府就可以无所作为。根据中美八一七联合公报确立的原则,美国应逐步减少军售的数量和质量。如果双方能在此问题上达到默契,那对台军售对中美关系的冲击力度就要小得多。 另外,在对华侦听问题上,应当看到,美国没有签署《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它对几乎所有的滨海国家都进行舰机侦听。但美国也不能无视这样一个事实:它对中国侦察的频率和强度,远远高于冷战时期的对苏侦察。显然,在此问题上美国应该率先行动,大幅降低侦察的频率和强度,至少不能让中国感到被“关照”得太多。 其它如军事透明度、电脑黑客等问题,双方同样可以通过交流沟通,取得谅解。美国应当认识到,由于各国的发展水平不同、历史遭遇不同、安全环境不同、战略文化不同,对军事透明度的理解也不同。美国展示军事力量是为了威慑,欠发达国家实行军事保密,同样是为了威慑。不能因为别人的威慑手段与自己的不同,就强人所难。至于电脑黑客问题,美国应当知道,中国国防部网站开通首月,就遭到了230多万次攻击,中国从来没有作出无端猜测。如此做法,值得美国借鉴。 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中美战略互信决不是通过几次访问,或签几个协议,就能一蹴而就地建立起来的。它的背后有诸多制约因素,在这些因素消失之前,任何急于求成的做法,都将被证明是南辕北辙。相反,在双方互信无法实现“质变”的情况下,日积月累的“量变”才是切实可行的有效之道。总之,在培育战略互信问题上,中美双方应当把握的一个总原则是,要用动态的眼光看待对方,即便对方不能让自己满意,但只要是朝着积极方向发展改进的,就不要再将分歧升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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