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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智库:台参与世卫组织活动何以陷困境? | |
http://www.CRNTT.com 2020-03-30 00:08:38 |
依照WHO章程的规范,台湾是无法参与这个国际组织的。台湾仅只是一个地区名称,不具“国家”法人身分;“中华民国”虽然为WHO的创始“会员国”,也参加过1946年的国际卫生会议,然而“中华民国”的法统地位,已经在1971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取代,因此,在联合国下辖的WHO之参与者为国家或联合国的会员国,事实上并不可行。 在大陆对全世界宣示的“一中原则”之下,台湾面临到各种参与国际组织的障碍,尽管台湾自1980年代以降,在经济发展上突飞猛进,一度成为亚洲四小龙的领头羊,已成为国际社群中不可忽视的一员,而台湾也积极寻求其他的管道与程序,试图重新加入这些联合国架构下的国际组织,然而均在大陆的反对下而不得法。除非两岸对于“国家主权”具有绝对的高度共识,才有可能解决“国家名称”的高度政治性问题。 三、一中原则卡住WHO之路 台湾参与世界卫生组织案经多年的努力屡屡受挫。综合检视从1997年至2005年台湾重回世界卫生组织所作努力与行动策略,在2001年之前,系以“中华民国”名称申请成为世界卫生大会观察员。至2002年后,采取务实的态度,以“卫生实体”名义推动成为世界卫生大会观察员。2005年,台湾采用“双管齐下”之策略, 提出两大诉求: 其一诉请国际卫生条例(International Health Regulation, IHR)实质案修正后之“普世原则”(universal application),作为台湾日后参与该条例所规范之相关活动的法理基础。其二为将台湾纳入以“卫生实体或卫生区域”,或者比照“世界贸易组织”(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WTO)“台澎金马模式”之概念,推动成为世界卫生大会观察员。 到了马英九执政时期,由于两岸关系改善,获得了大陆的支持,台湾始于2009年再度提出说帖,向世界卫生大会提出观察员的请求,并经由干事长对台湾发出邀请,于2009年5月18日至27日之世界卫生大会中,台湾成为了当时WHA之观察员。但在2016年蔡英文上台之后,由于蔡英文始终不肯承认“九二共识”,台湾又被WHO排拒于门外。 就参与WHA而言,WHA为WHO的决策机制,依照WHA章程第3条的规定,参与WHA身分为会员、副会员、执行委员会代表;受邀参与之政府间组织和非政府组织、秘书长可邀请已提出会籍申请国家、已代为申请为副会员,以及已经签署但未经国内宪法程序批准的国家,派观察员出席WHA;WHO宪章第14条规定世界卫生大会每年举行常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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