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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犯曾成杰:从“辉煌传奇”到“罪大恶极” | |
http://www.CRNTT.com 2013-07-16 09:55:58 |
03 但除了曾成杰,地方政府的表现也值得疑问 在鼓励集资时,当地政府主导,公务员是参与集资和获利的主力军 吉首大学长期研究湘西民间融资的专家鲁慢,在集资崩溃前曾撰文分析,集资群体呈现出清晰的四个层次:一是下岗职工和失地农民,他们的融资金额只占全部融资的20%左右,但是人数却占80%左右,这个群体最难忍受融资崩溃给他们带来的伤害;二是做小本生意的个体户,集资额度一般是8万至10万元以上;三是行政事业单位的一般工作人员,这类群体一般都在5万至20万元不等;四是各种灰色资金及公款等,相当于“二八”效应的“八字”这头,即资金总量占80%左右,但集资人数却只有20%。这四个群体里,第四种投入最多也最有保障,他们投入多回报也就相对更大。另一方面,这些人一有风吹草动就能最先撤离。而资金量最少但最受伤的是第一个群体,他们往往也是最后知道信息的群体。 东窗事发后,新任地方政府优先保证了机关人员的利益 受2008年金融危机影响,湘西房地产和矿业相继秋风瑟瑟。湘西一度彪悍的经济增长在2008年初开始了停滞。这成为压垮湘西集资的最后一根稻草。政府官员也提前感受到了风暴袭来之前的压抑。2008年6月26日政府以内部文件形式通知党政干部退出融资,党政干部提前收回本金和利息,立即引起了挤兑风潮。7月以后,集资大户们纷纷抽资,各融资公司资金链骤然断裂。 处理曾成杰“非法资产”时,湘西地方政府自卖自买,从容抄底 近几年一系列重大经济犯罪案件中,涉案财产的处理多被诟病:在法院判决前,相关财产已开始被强行处理,而监督和救济机制基本落空。曾成杰案也是如此,在一审判决前,他的财产就已被由湖南省政法委牵头的“湘西‘10.2’非法集资系列专案组”悉数秘密处置。“这是变相的违法。”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陈光中说,他认为有中国特色的专案组有一揽子的行政权力,但是按照法律规定,一旦进入司法程序,行政机关无权干涉。 此外,资产评估机构一般由公安直接指定,加上因为是涉案财产,问津者寥寥,起拍价定得畸低。投资人债权人几乎血本无归,但有关部门却从中获利。曾成杰的代理律师王少光就称,被拍卖的“群众艺术馆”现在实际上挂着的是湘西中院的牌子,三馆公司位于核心商圈的"吉首商贸大世界"先是被湖南民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接管,而“通过公开竞拍”受让给湖南湘西财信投资置业公司。王少光调取的工商资料显示,“财信”的股东是湖南省人民政府,“民泰”的股东则是湖南省财政厅。而王少华也认为正是这种贱卖,使得曾成杰资不抵债,罪加一等。 结语 在曾成杰与吉首政府合作的蜜月期,2006年8月16日的《湖南日报》曾把他当做模范典型报道,文章这样收尾:“未来,对曾成杰来说,是新的创业,新的辉煌,新的传奇!”不过,“蜜月”过后,曾成杰的命运急转直下,终于如《人民法院报》点评,以“罪大恶极”被处决收场。(来源:腾讯评论今日话题2013-0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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