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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宪制止“公投” 态度应坚决

http://www.CRNTT.com   2010-01-23 09:17:06  


 
           “公投”祸港 本质明确

  有社评为其辩解说,“‘五区总辞,变相公投’的重点是‘变相’二字,是反映民意的步骤,是民间组织发动市民对政府政改方案表态的策略。”不对啊,“变相公投”的重点、本质,追求的不是“变相”,而是“公投”。公民党、社民连不是一般的民间组织,而是有鲜明政纲、政治追求的政党组织。他们搞“公投”,就是要通过全港市民投票,改变人大常委会“2007年12月29日决定”,以此否定“12.29决定”,把中央行使主权置于自己脚下践踏。所以“公投”是目标,是追求,“变相”是不得不命之而非重点。这不是“反映民意”,而是动员民众反人大决定。这不是对政府政改方案表态的策略,而是欺骗市民反对人大决定的政治策略。目标是针对人大决定,矛头是指向中央的。

  也有社评说,国务院港澳办发言人1月15日发表谈话,指出“‘五区公投运动’是一些人公然挑战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只会引发争议,损害香港来之不易的良好局面。”,是干预香港内部事务,是“打开中央积极参与特区管治事务的先例”。政制的设置、政制的发展,是香港的事务,同时也是中央对香港行使主权的重要方面。若说是“干预”,则这种干预是必然的,一定的,不得不为之的,合宪合法合理的,是包括我们香港人在内的全国十三亿人民对自己领土行使主权的正义之举。”

            制止“港独” 理所当然

  说到“干预”,建议发动“五区公投”活动的公民党、社民连以及支持他们的传媒主笔,读一读邓小平1987年4月16日对基本法草委的谈话。邓公告诫说:“切不要以为香港的事情全由香港人来管,中央一点都不管,就万事大吉了。”“如果中央把什么权力都放弃了,就可能会出现一些混乱,损害香港的利益。所以,保持中央的某些权力,对香港有利无害。”“有些事情,比如1997年后香港有人骂中国共产党,骂中国,我们还是允许他骂,但是如果变成行动,要把香港变成一个在‘民主’的幌子下反对大陆的基地,怎么办?那就非干预不行。”

  如今是将该荒谬的所谓“正当地行使民族自决权”的论调变为“五区公投”活动的分裂行动,变为打击中央行使主权,践踏基本法“序言”、第一条、第十二条以及整部基本法精神的政治行动,国务院怎能不出声?这种干预非常必要而且及时,今后还要视乎形势发展继续干预,坚决制止任何“港独”行为─不管这种行为怎样包装,怎样狡猾,如何笑脸迎人,如何言辞动听,都要顺应港人及全国同胞要求出手干预,坚决制止。

  有人说港澳办声明,是“心虚”,是“怕”。这是笑话。港澳办只是履行自己职责而已。不要胡扯了,中央早就相信香港人能治理好香港的,才制订“一国两制”方针,实行“一国”前提下的“港人治港”,高度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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