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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亚中:不应逃避“和平协定” | |
http://www.CRNTT.com 2009-10-24 00:41:47 |
一、“和平协定”的条件说与妖魔化 对于两岸是否要、何时要展开政治对话,签署和平协定,台湾方面近来的反应,已经把和平协定带往妖魔化、搁置化与美国利益化的方向发展,而全然不再面对和平协定的重要性与必要性。 首先是做为“国安会”的智库,亚太和平基金会赵春山董事长10月16日在一场研讨会中明确地提出了台湾和大陆启动政治性对话前,必须先做到“ECFA、MOU完成签署”、“国内达成共识”和“国际社会接受”的“三项准备”说。这“三项准备”其实就是启动有关和平协定与军事互信机制政治对话的“三个条件”。 马英九随即在10月19日接受外国媒体路透社专访时表示,和平协定的前提是北京撤飞弹,他说:“如果我们和大陆谈判和平协议,我们当然希望他们先处理飞弹问题,不论是移走或拆除”。20日发表的《国防报告书》中也称,中国若不放弃武力犯台,两岸难以推动军事互信机制。 做为在野的民进党于20日立即表示,“马英九要求中国撤飞弹是不够的,应要求销毁飞弹才有意义,马并应下令所有官员在中国尚未撤除飞弹前,不得与中国谈论两岸和平协议”。台联党主席黄昆辉也召开记者会批判说,“和平协议其实是‘投降协议’,签署和平协议只是手段,终极统一才是背后真正的目的。和平协议是中国大军压境,逼迫台湾签署的城下之盟”。 不到一个星期之内,主导台湾内部政治势力的政党与代言智库,不论立足点是否不同,都传达了强烈与清楚的讯息,即现在不是进行两岸政治性协商的时机。在论述的同时,已经把两岸和平协定与军事互信机制带往妖魔化、搁置化与美国利益化了。 二、“和平协定”条件说的形成 两岸应该签署和平协定与建立军事互信机制原本是马英九在竞选前的政见。2006年马英九在其欧洲之旅时即表示,如果2008年国民党执政,将与大陆协商两岸和平协定的架构,进而建立两岸军事互信机制。在其担任大位后的民意调查也显示,民众对于和平协定的急迫性远远大于ECFA。 马英九在得到大位以后,由于想要担任“全民总统”,他的战略构想有了改变。马英九的整个战略布局,在对外方面,如果《台湾关系法》与“两岸和平协定”同为林中二鸟,最好能同取其二,如果只能取其一,以《台湾关系法》为优先,即“和平协定”绝对不可以牺牲《台湾关系法》为代价;在对内方面,“政权延续”与“和平协定”同为珍贵的鱼与熊掌,可是如果“和平协定”签署不能确保其选举获胜,马英九宁愿保守地以选举需要做为优先。简单地说,马英九的战略优先性依次为“选举获胜、安全依赖、和平协定”,从对象来说是“国内、美国、两岸”。 目前台湾安全必须仰赖于美国,因此要想依靠《台湾关系法》,就必须顾及到美国的立场,包括对美国持续的军购与不可以让美国的利益在两岸军事互信机制中受损。为了想达到“选票的极大化”,在马英九的战略思维中,认为仅加强两岸经贸交流,避免政治性的互动,最能为他争取选举的获胜。 基于上面的战略构想,马英九对于两岸和平协定与军事互信机制的看法,与选前在立场上有一八○度的转变。首先,他将海基会的江丙坤董事长与“陆委会”的赖幸媛主委做为两岸关系方向上的两位标兵,一个经济、一个政治;一个进,一个守。江丙坤的象征意义是台北希望积极推动两岸经贸交流,赖幸媛所代表的意义则是李登辉所留下来路线的柔性继承。两位标兵站在那里其实就是告诉北京,“只要经济、不谈政治”,但是马英九团队的说法,以及外界的解读,都认为马英九的两岸政策布局是“先经后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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