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政魁解剖 】 【打 印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第5页 】 
“扔墓地强拆”都怪漫天要价?

http://www.CRNTT.com   2014-08-13 11:35:01  


 
当彪悍“拆风”遇到可以赚钱的“公益项目”,夜半扔墓地不奇怪

  早有媒体报道“地铁像条贪吃蛇”,以“公益”之名圈地的案例有不少

  2010年的时候,有媒体进行过调查,并且总结道,在各地大兴地铁的狂潮带动下,一些地方政府以地铁这一公共利益的名义拆迁囤地,正蔚然成风。地铁似乎成为了一条“贪吃蛇”,总是寻找合适的机会吞上一口。报道举了上海静安区的一个例子,一个只有603平米的地铁建设项目,却要征用将近60倍的土地作为临时用地,记者查到这是因为准备建筑商务大楼。在拆迁和建设中背后就有房地产公司的影子。这样的例子不少见。

  而这个镇和村子十分重视房产开发,又有上级压力,就更有动力乱强拆

  龙湖镇本身就想打造成为郑州的一个卫星城,变镇为区乃至市,所以不停地引进房产开发项目。今年4月的一个宣传中,有房产编辑就集合了11个盘来进行推荐,力度可见一斑。甚至有的宣传直接就打近来流行的“城市副中心”的概念,表示“购房要跟着政府的城市规划走,龙湖镇作为目前郑州主城区之外的城市副中心,因为政策的倾斜、区域的定位,未来的发展潜力、升值的潜力都比较大,因此,作为置业者,大家可以考虑龙湖片区。”对于小乔村来说,2011年的一篇文章就提到,该村要分为两期,修建30多所高楼来,而这样的开发其实引入了开发商进行“市场化运作”。

  修地铁则是整个市政府层面的统筹安排,把轻轨、地铁架到龙湖这个郊区,本身就是一种所谓的“房产增值”。

  因此,有压力——在新郑那次动员大会上,也提到了要层层施压、责任导向;有动力——实际上,在小乔村已经开发了不少的房产了,就在本次事件的发生地107国道旁边就有新开发的楼盘。也就难怪会这样干了。

  当然,扔人也是驾轻就熟的。11年那次扔人,主要的责任是落在了房地产开发商身上,当时官方的回应是“房地产开发公司一名副总和拆迁公司当晚带队负责人等5人已被刑拘和治安拘留。”这么看,开发商兜了责任,村委会或者镇政府的人没有得到相应的处罚,自然胆子就越来越大,发生半夜把人“扔在墓地”,然后再强拆别人家这种事情也是纵容之下的恶果。

  总之,用伪“公益”来指责拆迁户漫天要价很荒唐

  昨日,被强拆的张红伟一反常态,多次表示他已经认识到错误,而此前他的行为是“只顾个人利益,没有考虑到重点工程的重要性。”不过,这个重点工程到底是否是为了公共利益呢?依然值得考量。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第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