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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创新条例的通过应加快脚步

http://www.CRNTT.com   2010-02-11 12:00:18  


 
  除此之外,为全面兼顾整体产业的发展,新版的产创条例亦把中小企业及传统产业纳入,增列对中小企业增聘人员提供直接补贴。根据“经济部”的初步规划,中小企业(包括传统产业、商业服务业等)未来只要愿意雇用失业一段时间的员工,或进行研发、创新及人才培育,将可获政府补助奖励或减免租税。透过直接补贴及租税减免,除可让中小企业共同享有产创条例的效益外,亦可提高中小企业聘雇当前庞大失业劳工的意愿,同时也可间接降低台湾的失业率,可谓一举两得。 

  从“行政院”原先的产业创新条例草案及最新的修改方向看来,产创条例主要系针对企业人才培训、研究发展、营运总部及国际物流配销中心等4项提供功能性奖励,同时为顺应国际永续发展及提升企业绿色竞争力,草案内容也涵盖绿色新政。由此观之,产创条例着眼的是台湾产业的长远发展,而非一短期优惠措施,最主要的目的是引导出台湾未来十年、二十年的产业发展方向。尤其是现今台湾正朝向全球创新中心、亚太经贸枢纽以及台商营运总部的方向前进,产创条例的角色可说是至为重要。
 
  当前台湾政坛在反对阵营取得近几次地方选举的优势后,似乎又重启纷扰之局。一股为反对而反对的声浪四处点火,暗地里蛊惑民心、倒是为非。从去年两岸金融监理合作瞭解备忘录(MOU)的签署,到产创条例的立法,再到今年两岸经济协议(ECFA)的协商,都令人感受到明显刻意的阻挠力道,此实非全民之所乐见。 

  现今产创条例在执政当局从善如流之下,已具体调整并修改具有争议之处。虽然无法及时立法通过衔接促产条例的落日,但未来一旦通过,租税优惠仍可追溯至今年的一月一日,对于降低台湾产业的冲击,还是具有一定助力。不过,若是反对阵营依旧一眛地杯葛,不尊重协商的结果,执政当局也应拿出魄力,径行交付表决。毕竟产创条例攸关台湾未来数十年的产业竞争力,如无法尽速通过,阻碍产业发展事小,损及全民福祉可是事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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