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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智库:新决议文 彰显民进党两岸局限

http://www.CRNTT.com   2019-12-02 00:23:42  


 
  《台湾前途决议文》主张“中华民国”等于台澎金马,分割两岸主权的同一性,界定主权及管辖权限缩在台澎金马领域;提出“一中原则”、“一国两制”不适用于台湾;承认现行“国号”为“中华民国”。此决议文为民进党在正式党文件中首次承认“中华民国”,也为陈水扁争取“总统”大位奠立基础。但陈水扁执政过程中,从主张“四不一没有”政策到“两岸政治统合论”,皆属中间温和路线;后政策断裂主张“一边一国”论”、冻结“国家统一委员会”及《国家统一纲领》运作、宣称公投制新宪及台湾“正名”,走向激进法理“台独”路线。2007年通过《正常国家决议文》批判台湾存在国际关系、宪政体制、“国家认同”、社会公义、政党竞争等五个不正常,为导正此种不正常的现象,必须推动“正名”、“制宪”、申请加入联合国,让台湾成为一个正常“国家”。

  《正常“国家”决议文》主张台湾是“主权独立国家”,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互不隶属、治理,台湾“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任何有关“独立现状”的变更,必须经由台湾全体民众以公民投票决定。同时主张“国号”应正名为台湾,政府也应制定台湾新“宪法”,落实“主权”在民及宪政民主的精神。该决议文第七条主张尽速制定一部台湾新“宪法”,破除“宪法一中”迷障。民进党认为应明定台湾“国家”名称与领土范围,以符合现状,并彻底摆脱“中华民国”体制的后遗症,此为激进法理“台独”路线的扬升。

  而上述“一党纲两决议文”所倡议的目标方向矛盾,导致外界分不清民进党究竟是要强化对“中华民国”的认同,还是要选择“独立建国”、台湾正名。《公投“台独党纲”》、《正常“国家”决议文》皆属于激进“台独”路线,追求“变更现状”的法理“台独”目标;《台湾前途决议文》则属相对温和务实“台独”路线,也是当前蔡英文提出“维持现状”主张及赖清德宣称“务实“台独”的立论根基。然而,“一党纲两决议文”追求矛盾目标,呈现激进“台独”与务实“台独”路线相左,党内务实派系与激进独派纵横捭阖的权力与路线竞逐。衡诸于既往民进党在选举中是否获胜,大多是揭橥温和务实中间路线,例如2000年“总统”大选承认“中华民国”、2016年主张“维持现状”皆获胜。2008年“总统”及“立委”大选主张公投制“新宪”、台湾正名运动,皆以败选为结局。换言之,中间温和路线较能达成选票极大化目标。

  三、民进党通过《社会同行世代共赢决议文》的政治意涵与影响

  新决议文重新确认《台湾前途决议文》指导性纲领文件的作用,宣称以“维持现状”为目标。然而,新兴独派成立一再挑战民进党,质疑民进党已丧失传统价值与精神。新决议文并无激进两岸论述或主张台湾正名运动、“一边一国”论”等诉求,而是回归《台湾前途决议文》主张依据“宪法”国号为“中华民国”。新决议文重新确认《台湾前途决议文》的战略性指导地位,这与蔡英文主张“维持现状”诉求相向而行,也间接表明公投“独立建国”与正名制宪并非民进党现阶段的政策诉求。民进党持“维持现状”主张,明显不同于“一边一国行动党”、“喜乐岛联盟党”主张“一边一国”、“一中一台”及公投正名制宪,试图“变更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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