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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重建幕后:首接万言书替人洗沉冤

http://www.CRNTT.com   2009-01-16 05:51:48  


 
  实际上,自1957年全国反右扩大化以后,检察院系统就有不少人被划为“右派”,被下放的也不少,检察院的业务那时起就基本停止了。 

  1966年,“文革”爆发后,全国掀起了“砸烂公检法”的浪潮,政法系统遭到破坏,其中受损最严重的是检察院。1968年,毛泽东同意撤销最高检的决定,公安部、最高法只留下少数人维持工作。 

  1975年宪法又作出了由公安机关行使检察权的规定,实质是取消了实际的检察活动,只剩下一个名义,以便在形式上履行一些批捕、起诉的法律手续。 

  监狱里的郭子光幷不清楚如此规定,他仍在申诉。 

  检察院恢复后获得平反 

  关在里面的郭子光更不知道,一场重建中国法制的工作已展开。 

  1977年10月,中共中央下达了修改宪法意见的通知,全国有19个省、市、自治区提出了重设检察院的建议,理由是“文革”期间法治被破坏、公民权利被践踏、人民的生命安全毫无保证。 

  此外,还有解放军8大军区、35个中央直属机关、国家机关和军事机关都提出了同样的建议。 

  鉴于此,在1978年五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叶剑英所做的《关于修改宪法的报告》指出,“鉴于同各种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的极大重要性,宪法修改草案规定设置人民检察院”。 

  1978年3月1日,北京人民大会堂,近3000名全国人大代表表决通过了重新设立检察院的决议。3月5日,77岁的黄火青当选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任检察长。 

  三个月后的1978年6月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启用印鉴,正式开始办公。 

  随着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恢复,全国各省地县级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铁路运输检察院等专门检察院也相继恢复重建。 

  就在这期间,狱中服刑的郭子光,从《山西日报》上看到检察院恢复重设的消息。 

  “我觉得平反可能有希望了。”郭子光说,当时他没法直接给最高检写信申诉,而是将早已写好的近万字的申诉书,交给一名即将出狱的狱友,让狱友转交给他的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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