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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医院安保不过不失 | |
http://www.CRNTT.com 2013-10-31 12:01:43 |
美国医疗业者的执业安全状况和矿工等行业一样受“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局”监查 因为美国的普通医疗业并不远比其他职业危险,所以并没有一部类似于《联邦校园安全法》的特别针对医疗场所的安全法律。医疗业者的执业安全状况和矿工、建筑工人等合法业者一样受劳工部“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局”核查和管理。每年劳工部出版《行业伤害与疾患》年鉴,医疗业者所受的职业病、因职业而起的疾患损伤,在其中都和制造业、矿业等一样按不同分类列出数据,如:伤害的来源(他人无意伤害、他人蓄意伤害、过劳损伤、虫兽所致感染等)、受伤的部位、伤患的种类性质(锐器伤、烧伤、挫伤、化学制剂伤害等)。 美国《劳工关系法》规定,院方必须为员工制定、执行避免工作场所暴力事件的措施,否则会被罚款 虽然医疗业者的安全状况在美国并不特别被公权力优待,但也不特别被公权力忽视。“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局”发布的《医疗和社会服务工作者防止工作场所暴力指南》中,特别知照了雇主,也就是医院方应尽的法律义务:在《劳工关系法》的规制下,为确保雇主已履行对雇员安全与健康的应尽义务,院方必须制定和执行预防避免工作场所暴力事件的措施。如若不然,将会受到行政部分的处罚。2011年初,美国缅因州一家两年中发生90起病人攻击医生的精神病院被“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局”罚款6300美元。原因并非因为暴力事件在彼处频发,是因为医院方面没有在明知精神病人危险性和过往教训时,即时推出避险办法和程序,护士和医生也未经避险训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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