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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辨析:悖论康有为 | |
http://www.CRNTT.com 2012-12-23 09:43:43 |
先进的保皇派? 1899年7月20日,变法失败流亡中的康有为在加拿大正式成立保皇会。从此,力主君主立宪,与革命为敌,甚至不惜在民国后加入满清复辟闹剧,成为康有为被后世诟病之处。 庚子事变之后,国人对清政府更加失望,开始倾向革命。康门子弟有不少受到革命思想的影响,也觉得只有用激烈的手段推倒这个政府,才能实现救国和改革社会的目的。梁启超更是激奋,高唱革命排满之论。南北美洲保皇会中有些成员写信给康有为,要求“以铁血行之,效华盛顿革命自立,或可保国保民”。康有为听到这些言论,大不以为然。为了防止革命倾向的增长,稳住保皇队伍的阵脚,他写了两封很长的信专门讨论革命自立问题,一封是《答南北美洲诸华商论中国只可行立宪不可行革命书》,一封是《答同学诸子梁启超等论印度亡国由于各省自立书》。两书列举了诸多反对革命自立的理由,说资产阶级革命,只有法国一国,这是欧洲特别之情,而革命后且有大乱发生,后果并不美妙。革命非一国之吉祥善事,法国革命,“大乱八十年,流血数百万”;中国古代的农民革命,亦无不“流血成河,死人如麻”。又说凡事合则大,分则小,合则强,分则弱。印度各省自立,不数十年而全灭,这是前车之鉴。总之,革命自立是“求速灭亡”,靠光绪“用专制之权变法,乃今最适时之灵药”。他告诫保皇会成员,“无误于异论,无鼓动于浮言,无惑乱于小变”,责备梁启超是“倡谬说以毒天下”,并宣称自己“以死守此义”。 1906年,清政府为阻挡革命潮流,下诏宣布预备立宪。康有为以为实现君主立宪的时机到了,喜出望外,起而响应。1907年2月,他把沉寂已久的保皇会改为国民宪政会,提出“尊崇皇室,扩张民权”的纲领,一心等待光绪复辟之日的到来。不料到了1908年,光绪和慈禧在两天之内相继死去,康有为幻想破灭,十分哀伤,除夕之夜写了《祭先帝后望海独立思旧感怀》一诗,并上书摄政王,请杀袁世凯以报先帝之仇。康有为无皇可保了,但他仍不谈革命。1909年,清政府又一次宣布“决心预备立宪”,并颁行《资政院章程》,康有为又把君主立宪的希望,寄托在新皇帝溥仪身上,希望能回国内再干一番大事。他向摄政王载沣上书,毛遂自荐,表示愿“更效驰驱,共建大业”。但载沣并不理睬。康有为眼见国内张謇等立宪派又是成立各省咨议局,又是发动万人请愿活动,一时闹闹嚷嚷,兴高采烈,心中不禁升起一种被弃的悲哀。他在《惜诵》一诗中写道:“天马欲腾去,名姝未赎归。故园万花放,可惜老鱼矶!” 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清王朝迅疾土崩瓦解。1912年,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成立。孙中山在南京就任临时大总统,采用民主共和政体。很多立宪派人士都顺应潮流,改变宗旨,抛弃清室,赞成共和了。康有为却激烈反对,他一口气写了《救亡论》、《共和政体论》、《中华救国论》等数篇长文,说中国已行帝制数千年,不可骤变,现在只可行君主立宪,不可行民主共和,他指出,近代以来,欧美一些国家确实建立起了不同形式的共和政体,但“自美、法外,妄立共和政体者,未有不大乱无已者也”。有鉴于此,欧美少国家,“必不共和,必立君主,甚至于无君,犹且熏丹穴而求之,迎异族外国人而宗之为君。”康有为认为,国外的经验证明,共和政体不宜采用,君主立宪政体最为适宜,但考虑到当时国内的形势,中国则应吸取两种体制的优点,创造一种新体制,即“虚君共和”。虚君共和与民主共和两种体制相比较,“其民权同,其国会内阁同,其总理大臣事权与总统同”;其惟一不同,是虚君共和政体在总理大臣之上有一无权无为“土木偶”神式的虚君,它的好处则能免去共和政体下为争总统而不断发生的政争与动乱,而且由于人民信奉,群臣敬畏,更有利于国家的安定。康有为认为,虽然虚君无事无权,不须有才能,但虚君又是“神”,固须有极高的资格地位,国内无一人可比,“然后有定分而不争焉”。据此条件,环顾宇内,只有清朝宣统皇帝和孔子后裔衍圣公能荣任此位。很明显,康有为虽然煞费苦心,自认创造了一种新政体,但从其内容不难看出,虚君共和不过仍是英、日式的君主立宪政体的别称而已。 以戊戌年为界,康有为的一生分为两段,前期维新进步,后期保皇守旧反动——这曾是大陆史学界长期的主流观点,至今似也居庙堂之高。不过,这个“主流观点”受到了越来越多的挑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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