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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罗姆尼的报税单看美国的民主

http://www.CRNTT.com   2012-11-24 11:21:32  


 
  再说美国的税收制度

  大道理说完了,再来看看美国的税收制度。

  说起美国的税收制度,我首先想起了很久以前与一位美国法学院教授的谈话。在谈话中我无意提到,每年4月份报税的时候,我们这些外国学生都特别头疼,因为报税单上总有一些条款弄不明白。他说了一句后来我经常引用的话:“美国税法是对人类智商的侮辱。”(The U.S. tax code is a disgrace to human intelli-gence)他解释说,美国税法有3000多页,不说一个普通人,就算一个税法律师,也不可能通晓所有规定。

  美国税法如此复杂,需要高度的勇气和无比的智慧才能看懂,因此,很多美国人不得不把报税的工作外包给会计师事务所或者是税法律师。这样做的一个重要好处就是,这些专业人员知道如何合法避税(不是偷税漏税)。当然了,外包就得付钱,因此复杂的税法也为美国创造了不少就业机会,从而为GDP增长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有人会问了:一部税法能这么复杂?这中间有很多原因。以联邦税法为例,它是国会制定的,而国会议员是选民定期选出来的,因此选民可以通过选举来表达对现行税法的诉求。此外,各种利益集团也会通过游说等方式试图影响税法。如此一来,联邦税法几乎每年都会修改或新增很多条款,并且有些条款就是为某些利益集团量身定做的。这样的税法当然有弊病,如富人交的税反而比穷人交得少,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它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人民当家做主,并且是在税收这个最重要的问题上做主。

  在此需要强调一点,根据美国宪法,在联邦政府三大机构中,只有国会才有权征税,并且任何涉及税收的法律必须由众议院首先提出。为什么是国会呢?建国先驱们认为,国会议员来自各个选区,最了解民情,因此最能代表选民。至于众议院,因为各州的众议员数目是按照人口多少来确定的,并且众议员两年选举一次,而参议员每个州两名,不分人口多少,并且六年选举一次。相比之下,众议员比参议员更能代表选民的利益。由此可见建国先驱的良苦用心:让人民的代表能够真正地代表人民。

  国会有这么大的权力,行政部门干什么呢?行政部门的职能就是执行国会通过的税法,监督个人和企业缴纳各项税款。在美国财政部下面设有国内税务总局,这是一个让几乎所有美国人都“肃然起敬”的机构,因为它的职责就是收取和审核联邦报税单,防止偷税漏税。当然了,每年1亿多份报税单,不可能每份都仔细审核,于是国内税务总局采取了随机抽查的办法。这样一来,谁也不知道哪一天会被“中大奖”,因此绝大多数人都认真填写报税单。对政客来说,这尤其重要,因为一旦被曝偷税漏税,你的政治前途基本上就被毁了。道理很简单:连“纳税光荣”都做不到,怎么可能做一个好的人民代表?

  我们也常常说“纳税光荣”,但往往没有光荣的感觉,反而是义愤填膺。这是因为纳税人没有从政府得到应有的权利和尊重,没有享受到税收应该带来的各种社会福利,没有参与税收政策的制定。面对纳税人,政府官员本应该“俯首甘为孺子牛”,但是现实中的纳税人却成了被政府官员颐指气使的“公仆”。这样的纳税人,能有光荣感吗?

  不要小看税收,它实际上反映了一个国家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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