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思想者论坛 】 【打 印
【 第1页 第2页 】 
盐城“水污染事故”,谁来担责?

http://www.CRNTT.com   2009-02-22 10:53:27  


盐城城西自来水厂取水口上游紧靠着多家化工厂。
  中评社北京2月22日讯/湖南红网今天载文《“水污染事故”应该谁来担责?》。文章指出,据环保部门初步查明,近日盐城给数十万当地市民生活造成严重影响的水污染事件是取水口上游一家化工厂偷排污水所致。然而现在却还没有任何一位责任人站出来主动向公众道歉,承担应该承担的责任。全文如下:
 
  今天早晨,江苏省盐城市城西水源遭酚类化合物污染,两家自来水厂关闭,数十万市民饮水受到影响,目前尚未发现有人中毒。据环保部门初步查明,盐城水污染事件是取水口上游一家化工厂偷排污水所致。(2月21日《中国青年报》)
  
  根据资料显示,含酚废水是当今世界上危害大、污染范围较广的工业废水之一,这样的工业废水怎么就排进了饮用水源处?新闻说,一个原因是这家化工厂偷排污水。另一个原因是恰逢盐城前天下大雨,污水就流到了盐城市的水源地,污水顺流而下,流进新洋港,最终导致了盐城历史上罕见的水污染事件。事情很明显,这是一起人为因素引起的污染事故。既然是人为引起,那就应该追究肇事者,失职者,以及监管失职者的责任。事情也很简单,出了这样严重的事故,谁都要为自己的过错买单,谁都要为自己的失职买单,谁都应该承担自己本来就应该承担的责任。
  
  但很遗憾的一件事情是,出现了这样罕见的水污染事件,给数十万当地市民生活造成了严重的影响。现在却还没有任何一位责任人站出来主动向公众道歉,主动来承担自己本来就应该承担的责任。到目前为止,我们就只知道,责任的主体是这家名为“盐城市标新化工有限公司”的企业,按照当事人的口吻,好像大雨也要承担一部分责任?也不能不说,这俨然已经成了当前很多地方处理突发污染事故的一种潜规则。开始先是以事件过程细节未清楚,所以要成立所谓的调查组来进行调查,然后慢慢的拖延,等公众舆论焦点逐渐转移到其它新的公共事件上去了。再迅速的出台调查意见,迅速的找一两个替罪羊,将大事化小,小事化无。在这种过程中,很多人就可以顺利的推卸了自己本来应该承担的责任,逃脱了他们本来应该受到的问责。 


【 第1页 第2页 】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