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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两会专访:田飞龙论一国两制

http://www.CRNTT.com   2018-03-23 00:17:38  


 
  要从三个层面理解“有序推进民主”

  中评社问:习近平主席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有序推进民主”,您认为香港未来应该如何使民主回归到习主席提到的这个“有序”的轨道上来?

  田飞龙:应该说“占中落幕”和政改失败后,香港“反对派”一下子失去了方向。他们主导的议程,按照民主回归论的思路,就是寻求特首普选和立法会普选,作为他们立党团结和社会抗争的主要目标,甚至不惜为了这个目标发动违法的“占中”。但是采用占中这个方式并没有凝聚起足够的社会共识,也没有争取到中央的理解和信任去实现基本法内置的“双普选”目标。虽然遭遇了政改进展的一个重大挫折,但是香港民主化普选本身并没有结束,这只是暂时遇到了挫折,而停留在某个中间阶段,处于并没有完成、也没有结束的状态。我在《香港政改观察》(香港商务印书馆,2015)尾章中判断“香港政改未完待续”,现在想来非常准确。

  根据中央的831决定,在一定的条件下,重启政改是可能的。而且中央在若干重要场合也反覆重申,香港要有序地推进民主,中央的门是打开的,要看香港社会的表现,主要是看“反对派”的政治和解与忠诚化的表现。

  “有序推进民主”的这个“序”,可以从三个层面进行理解:

  第一个层面是法律层面。民主化普选作为地方自治的一个政治议题,必须要在国家主权利益兼容兼顾之下去安全地展开,而不是没有任何约束和限制地展开。所以这个“序”是法律上必要的制度约束和程序要求,表现在基本法第45条、第68条关于普选循序渐进的规定以及在人大831决定中有具体的安排。831决定是在“占中”的威胁之下释放中央最大可能善意的一个普选的宪制框架,应该说是中央在周全考虑了国家安全利益以及香港居民要求普选的民主诉求之间多重因素后作出的一个平衡性的决定,是实事求是的,是真正符合基本法要求的。

  第二个层面是政治秩序层面。中央掌握香港政制发展的主导权,这是一个显着的宪制前提,也是政治事实。政改是否能够重启?如何能够往前走?这需要香港社会,尤其是香港“反对派”自身进行反思和转化变成“忠诚反对派”。也就是说可以和建制框架进行斗争,但不能把基本法这个桌子掀了,搞颠覆性的政治对抗。如果香港“反对派”不能走出政治和解的决定性一步,中央就不能够信任香港社会普选之下的国家安全,我个人觉得很难重启民主化向前走。

  第三个层面是香港社会的共识程度,或者说是民意的共识程度。普选要在香港社会各阶层达到共识的情况下往前推进,普选可能会涉及到香港政治结构和生态的重大变迁,使得香港社会,比如工商阶层与劳工大众阶层之间的利益保护发生变化。应该在各阶层均衡参与的情况下取得充分共识,才能够向前走,所以它既要符合基本法和人大831决定的法律秩序,又要符合中央信任的政治支持,此外还要符合香港多数主流民意及各阶层达成的均衡性共识。

  这三个层面的基本条件都成熟了,“有序推进民主”才能够成为“一国两制”和基本法之下的一个理性议题和议程,才能够获得重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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