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飞:必修基本法 避免重蹈通识教育覆辙 | |
http://www.CRNTT.com 2016-12-23 00:16:59 |
首先,确立《基本法》教育的必修地位,有指定的课时,是好的开始,但同时必须注重执行,以免在实行过程中扭曲原因,重蹈之前通识教育的覆辙。 其次,《基本法》由谁来教,怎么教?邓飞表示,《基本法》是一门法律,可没有学法律出身的老师。大学的法学毕业生,不会到中学应聘一份三年只有15课时的工作。因此,必须请专人组织现有的老师进行培训。 所以,请谁来培训,在已有中史、通识、中文等相关科目的老师中,优先培训哪一科的老师,培训多长时间,都是亟待细化解决的问题。 其三,计划推出之后,政府又是否可以帮助成立相应的专业教师团体,持续促进授课老师的专业意识,同时定期跟进课程的落实。 他还表示,这次由教育局直接撰写教材给学校使用,在过去是较为罕见的。不过,既然是宪制性教育,有律政司协助,官方指定的教材,就最权威。 按照教育局说明,学校在原有课程中加插单元,另外教学活动、境内外学习经历,亦可视作《基本法》课时。校长须填写“检视工具”,说明课时安排、活动与《基本法》何等条文或章节有关。 教育局还表示,学校推行《基本法》教育应与时并进,当局已在本学年起为校长、教师举办专业培训。当局亦会为学校提供建议,包括以附录形式加入“《基本法》规划与检视工具”以协助学校规划、落实和检视推行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