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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志诚语中评:三台嫌美籍 美为何不出面? | |
http://www.CRNTT.com 2016-04-19 00:18:38 |
杨志诚强调,当大陆司法单位根据犯罪事实,对罪犯判刑确立之后,罪犯是要扣上手铐直接交给台湾的司法单位,不能转交给台湾其他单位,这在国际法上都一样。罪犯送到台湾后就应该立即进入司法程序,一旦确认有罪,就应依法服刑。如果罪犯的犯罪证据明确,而台湾方面却在机场“交保候传”或“无罪开释”,这才是真正的漠视受害者的人权。 杨志诚忧心,这种过程和作为,全世界都在看;果若如此,将来台湾人民进入到国际社会,都会被怀疑有通信犯罪的倾向,进而失去各国政府及人民对台湾人的信任。台湾人的尊严何在? 我们的国际路恐怕会越走越窄,世界各国对台湾人都会有不信任感,还能谈什么主权?。 中评社问,肯亚案对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协议后续推动有何影响? 杨志诚回答,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协议是两岸要来共同打击犯罪、伸张正义;打击的对象是犯罪,而不是相互的主权问题,千万别搞混了。当时就是只考量到两岸的民众在台湾或是大陆进行犯罪的情况,而没有考量到在全球化趋势之下,大陆或台湾的犯罪人在第三地也可能侵害到两岸民众的权益。 杨志诚表示,所以目前两岸共打协议,处理的程序上就缺乏远见,不周全,也比较不完备,以后需要进一步协商改进。最好的方式是不管哪一方遭遇类似的情况都能在逮捕罪嫌后,立即知会对方,以示相互尊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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