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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永年:三中全会回答了什么样的社会问题?

http://www.CRNTT.com   2013-12-10 09:43:15  


 
  在任何社会,社会建设具有两个重要的方面。第一是社会的自我组织和自我管理,第二是政府的社会政策,或者政府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这两方面相互相成。如果社会能够自我管理,政府就可以少管一些;但如果社会没有自我管理能力,政府必然要管理一切。前者是大社会、小政府;后者是小社会、大政府。因此,在很多社会,社会改革的目标就是建设“小政府、大社会;强政府、强社会”。如同在经济领域,改革的目标就是政府向企业分权,社会改革的目标也是政府向社会的分权。政府应当把社会能做的事情下放给社会,也应当把社会能做,政府也能做的事情下放给社会。如果是后者,就属于政府向社会收购服务。应当是政府做的事情,但下放给社会去做,政府就要购买服务。政府管得少,管得好,就是小政府、强政府;同样,如果社会有了空间并且能够自我管理,就是大社会、强社会。

  在中国,直到今天,很多人仍然把“大社会”和“强社会”视为是和政府对立的。实际的情况并不是这样。政府在向社会分权的时候,也要通过立法等手段来监管社会,因为每一个政府须要培养的是“好社会”,而不是“坏社会”,如黑社会、邪教等非法组织等。“好社会”就是政府的伙伴。

  就一些领导人对“公民社会”的负面看法来看,人们仍然没有意识到社会自我组织和自我管理的重要性。如果社会自我组织能力和空间有限,这里所说的“社会事业”改革也就是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能就变得极其重要。很显然,如果社会自己不能提供服务而政府又不能提供社会所要求的服务,最终的责任还是会落到政府之上。但正是在社会服务方面,政府面临似乎不可逾越的困难。

没有社会改革就没有社会稳定

  从上世纪70年代末到本世纪初,中国的改革的政策重心都是经济改革。1978年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的主题是把执政党的工作重心从“阶级斗争”转移到“经济建设”,而1993年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则是实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行动纲领。而这两次三中全会构成了中国经济改革的主题。很显然,社会改革一直没有进入领导层的决策视野。

  直到2002年的中共十六大及其之后,随着“和谐社会”和“科学发展观”等政策概念的提出,逐渐把社会改革和社会建设提到议事日程上来,到十八大之前正式提出了“社会体制改革”和“社会建设”的政策目标。很多年来,人们希望执政党改变只重视经济建设而忽视社会建设的局面,至少能够把社会建设提高到和经济建设同等的地位。毕竟,中国从理论上说还是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发展经济,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国家。不过,社会主义国家更要搞社会建设。但事实是,直到今天,仍然有很多人没有能够理解社会改革和经济改革之间的有机关系,甚至把两者对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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