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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启地方债是一件大事

http://www.CRNTT.com   2013-05-01 09:55:01  


  中评社北京5月1日讯/4月25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召开会议,专门研究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会议提到“抓紧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这是一件大事。

  金融投资报发表财经评论人贺宛男文章称,中国预算法规定,“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去年7月,全国人大网站公布了《预算法》修正案草案(二次审议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关于地方政府债务问题,是本次修法过程中关注度很高、争议也相当大的问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为此专门作了说明,大意是:草案第二十四条中规定,国务院确定地方政府举借的债务限额,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省级政府依照国务院下达的限额举借的债务,作为赤字列入本级预算调整方案。对此一些常委委员、部门和专家提出,近些年地方政府债务急剧上升达十万多亿元,带来的问题和潜在的风险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因此,应当明确规定地方政府不能举债;发行地方债应该按照现行预算法的规定从严掌握。“地方各级预算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

  地方政府能不能发债,长期以来一直有不同看法,近两年我们采取的做法是,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代地方政府发行债券,2012年为2000亿元,今年增加到3000亿元。而这次政治局常委会议的提法是“抓紧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既要“抓紧”,又要“规范”。联系到不久前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曾明确表示,“先推动预算改革,树立公信力,再谈其他方面改革”。所有这些,向社会发出了一个重要信号,中央最高层已经拍板,地方政府债即将开闸。

  文章分析,为什么在预算法修正案(二审)尚未最后定稿之际,中央最高层要“抓紧”“规范”地方政府的“举债机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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