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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为地方债最后买单

http://www.CRNTT.com   2011-07-13 11:31:07  


  中评社北京7月13日讯/“10万亿元地方债从何而来?地方政府拿什么归还债务?国有商业银行已经逐渐演变成地方政府的“公共地”,当其卷入地方债的漩涡之中,这些地方风险就会向中央转移。政府可能会通过借新债还旧债、资产剥离、债转股、赋予地方政府发债权等方式逐步消化掉系统性的地方债务风险。最后,借助财政赤字货币化和通货膨胀等形式转嫁到居民身上。”最新一期《证券市场周刊》登载评论文章“谁为地方债最后买单”,全文如下:

  6月27日,国家审计署的10.7175万亿元地方债报告令市场震动。

  审计署的报告显示,2010年总的债务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和担保责任的债务占84%,省级和市级的地方政府债占73%,多为系统性风险,政府具有出面救助的动力。地方债务中,县级债务占总债务的27%,大概2.89万亿元,其中,政府没有偿还或者担保责任的占10%,意味着将有2800多亿元地方债有违约风险。

  财政分权化改革背后,国有金融对于地方政府而言已经蜕变成为一块典型的“公共地”,地方政府大量举债的筹码是现行财政体制下,地方政府独立举债将加大地方政府向中央政府转嫁债务风险,中央财政不可避免成为 “最后支付人”。

  ■ 地方债资金来源 

  10万亿元的地方债是怎么形成的?从举债主体来看,审计报告显示,融资平台公司、政府部门和机构举债的分别为4.97万亿元和2.49万亿元,占比共计69.69%。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资本金来源包括地方政府注入财政资金、国有资产存量、划拨土地、股权、规费注入和赋予特许经营权等。融资方式包括银行贷款、企业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和“银信政”理财产品等。

  银行贷款是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筹资的主要方式,其主要形式是从国家开发银行及国有商业银行获得的打捆贷款。根据审计署的报告,银行贷款占到地方融资平台融资来源的80%。是以政府融资平台公司为承贷主体,以财政出具的还款承诺作为偿债保证,将一城市或区域的若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组合起来作为一个整体项目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

  发行城投债是融资平台的第二大资金来源。城投债又称“准市政债”,它以地方融资平台作为发行主体,是为配合地方政府进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而发行的企业债券,其最终信用主体是地方政府。根据审计署报告,到2010年末,债券融资占7%左右。

  除了债券发行,探索资产证券化,也被视为地方融资平台盘活存量资产、释放融资能力的重要路径。基础设施资产证券化(ABS)融资就是以经营性基础设施项目所属资产的收费权为支撑,通过发行证券进行证券化融资。

  在地方融资平台中,比较典型的是重庆的八大建设性投资集团。据媒体报道,为了充实这八大投融资平台的资本金,重庆采取了“五大注入”措施:

  一是国债注入,即把分散到全市各区县几百个国债项目的200多亿元资金所有权统一划收上来,并按项目性质归口注入相应的投资集团。

  二是规费注入,即将路桥费、养路费、部分城市维护费等非税收入作为财政专项资金分别归口注入投资集团。

  三是土地收益权注入,即重庆市政府赋予部分投资集团土地储备功能,并将土地增值部分作为对投资集团的资本金注入。

  四是存量资产注入,即将重庆市过去几十年形成的上百亿元国有存量资产,比如路桥、隧道、水厂等,划拨给相应的投资集团,从而成为投资集团的固定资产。

  五是税收返还,即通过对基础设施、公共设施投资实行施工营业税等方面的税收优惠,将其作为资本金返还给投资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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