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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上访”是种什么罪? | |
http://www.CRNTT.com 2010-11-14 09:29:37 |
志灵:“准备上访罪”挑战滥权极限 2010年11月12日08:18华西都市报 11月7日,湖南省永州市农民唐封银被关进拘留所。永州市公安局冷水滩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称,唐封银夫妇“准备上访,其行为扰乱了公共场所秩序”。 对此,当事人的妻子谭美淑大呼冤枉。“难道找记者犯法?我们也只是‘准备上访’就被拘留,如果‘上访成功’那还不是要判刑?” 不得不承认,一些地方对于群众上访越来越敏感,敏感到甚至要以各种匪夷所思的理由来应对。虽然我们之前也看惯了一些地方对上访行为过度敏感的乱象,比如说把上访人员鉴定为精神病、对上访者进行跟踪盯梢甚至强行遣返,还包括刚刚被曝光的陕西富平县公示上访者并视为具有普法效应的合法行为等等。但是,说到底,这些针对的都是已经上访甚至多次上访的人员,而永州又把打击范围扩大化了。 想想真挺恐怖,既然“准备上访”可以因为“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拘留,那么,我估计很多人都存在着随时被拘留的可能。相信每个人都有这样的经历,在与别人发生冲突后,难免会自觉不自觉地流露出“你就等着瞧吧”的情绪,按照“准备上访”有罪的逻辑,这些“准备闹事”的人,是不是也涉嫌违法,面临着被拘留的命运? 活跃的人类思维,不可能总是一天到晚想“美好得无以复加”的事情,总会时不时开些小差,想一些阴暗甚至是违法的事情。但按照常识,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这样的想法能转化实际行动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如果这样的行为都能够被视为“扰乱公共场所秩序”,那就太离谱了。唯一能够对此作出合理性解释的是,权力根本没有受到任何有效的制约,为了维护自己的所谓“尊严”和“政绩”,可以任意解释法律、创设罪名,对不服从者进行打击报复。可见不受约束的权力总会变着花样滥用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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