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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口浪尖”调油价 着实让人费思量

http://www.CRNTT.com   2010-10-27 10:46:07  


 
  可以看到,2009年5月8日出台的《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国际市场三地原油价格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发改委价格司即可相应调整汽柴油及航空煤油等成品油价格。然而,今年的油价走势受全球经济复苏的复杂形势以及美元汇率的变动和国际投机的影响,油价呈现出剧烈波动,其幅度均超过4%,以今年7月、8月两月为例,布伦特、杜拜、辛塔三地原油移动变化率两度越过国家规定的“4%”调价红线,使得市场先后预测7月初、7月中旬以及7月底为国内成品油调价窗口开启日,但是,最后也只是让市场空等一场。

  当然,发改委的调整很规范,而且理由也很充足,因为按照《办法》中规定“当国际市场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可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这里,请注意这个“可”字,从字面上来理解,言外之意就是说不是非调“不可”,“可”根据市场与宏观经济形势而定。说具体点,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低于每桶80美元时,按正常加工利润率计算成品油价格;高于每桶80美元时,开始扣减加工利润率,直至按加工零利润计算成品油价格;高于每桶130美元时,按照兼顾生产者、消费者利益,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运行的原则,采取适当财税政策保证成品油生产和供应,汽、柴油价格原则上不提或少提。

  不可否认,目前正执行的成品油调价机制的确存在诸多问题。我们注意到,现行《办法》最大的问题是时间差问题,由过去的油价来确定现在的价格,而且周期过长,于是商人很容易根据国际油价的走势进行判断,在预期可能上调油价时,通过囤积的方式来获利,而在预期未来将可能下跌的情况下,则大幅抛售。今年进入10月份以后,全国成品油需求量上升较快,柴油市场偏紧,批发价逐步攀升,柴油批零倒挂。这种现象首先在南方省份出现,并逐步传导到山东等北方省份。因此,在这个机制下投机获利不仅成为许多游资的选择,而且也使得国内石油垄断巨头享有了旱涝保收的利润。

  此外,目前《办法》中并未将国内供需关系考虑在内,仅凭国际市场的原油价格变化,是不足以反映国内供需关系的,在国内石油市场被中石油、中石化两大巨头高度垄断的环境下,就很容易选择性地与国际接轨,从而使得消费者被国际化。

  当然,还有一个细节值得注意,即:目前调价复杂,需要层层审批,比如国家发改委价格司需将方案上呈国务院,通过之后才能发布指令,这需要一个时间过程。如此,这便已经不是“公布价格”而是“制定价格”了。

  由此而论,从目前的改革方向上看,新的价格形成机制应该尽量缩短调价周期,使商人难以根据预期进行投机,同时需要把国内供需关系综合考虑进去,避免出现内外脱节的情况。此外,应该是严格测算,及时发布指令,不要通过审批。而从国家发改委价格司有关负责人近日的表态——针对成品油价格调整周期过长等问题,发改委已进行研究和评估,力争今年年内出台相关修改方案——可以看到,当前的油价形成机制显然已经到了一个必须要变脸的时期。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虽然此次调价处于市场预期,但是由于9月CPI同比上涨3.6%,并创下近23个月以来的新高,在这种背景下,上调油价将加大居民对通货膨胀预期的心理压力。(作者为资深财经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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