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观察与思考 】 【打 印
【 第1页 第2页 】 
企业捐赠不能违背常识

http://www.CRNTT.com   2010-09-24 09:24:53  


陈光标有关“企业每年捐赠净利润10%-20%”的观点,还是有些不合常识
  中评社北京9月24日讯/如果企业和企业家搞慈善掰扯不清,那么,慈善必然会成为谋求企业利益的敲门砖。功利主义的路径,其实正是当前国内很多慈善家的道德“原罪”。《新京报》今日登载社评“企业捐赠不能违背常识”,文章内容如下:
 
  企业每年究竟应该拿出多少钱来做慈善?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前司长王振耀的看法是,企业每年拿出净利润的1%做慈善就足矣。而“中国首善”陈光标则认为,“1%实在太少啦!”日前,陈光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一家企业尤其是大企业来说,每年的捐赠净利润10%到20%应该是底线。

  每年捐净利润的20%对陈光标可能不算什么。近年来,陈光标每年的捐赠一般都在企业净利润的50%左右。去年,他的企业净利润是4.1亿,捐出去3.1亿多,捐出了企业净利润的76%。这使他在去年获得了“中国首善”的社会声誉。不久前,作为对盖茨和巴菲特邀请的回应,陈光标又宣布了“裸捐”。陈光标对慈善的热情和对待财富的态度,无疑具有积极的社会价值。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一个大善人的话就是绝对正确的。其“企业每年捐赠净利润10%-20%”的观点,还是有些不合常识。

  从事慈善、捐赠多少从来都是基于一种道德上的自觉。只要财富的来源合法而且正当,每年企业或富人捐多少钱都是他们的权利。无论是政府还是个人,都无法给企业制定捐赠的标准。因此,也无法讨论企业每年捐多少钱才是合适的。

  另外,在这场社会慈善大讨论中,相信大多数公众和富人都明白了财富的社会属性。不过,很多人或许忽视了并非所有的企业都是私人企业,有更多的企业股份构成很复杂,还有不少企业是上市公司,因而他们也没有意识到“企业搞慈善”和“企业家搞慈善”之间的区别。 


【 第1页 第2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