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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智库:粤港澳大湾区需法治创新 | |
http://www.CRNTT.com 2019-02-02 00:02:33 |
一、导言 2015年3月,国家发改委、外交部、商务部经国务院授权发布《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首次提出要“深化与港澳台合作,打造粤港澳大湾区”。2016年3月,国家“十三五规划”明确提出“支持港澳在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中发挥重要作用,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和跨省区重大合作平台建设”。2017年7月,国家发改委与粤港澳三地政府签署了《深化粤港澳合作 推进大湾区建设框架协议》。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明确提出:“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粤港澳合作、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等为重点,全面推进内地同香港、澳门互利合作。”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已是列入国家战略的顶层设计和历史必然,但如何建设成功则难度很大、任重道远。 从法治角度看,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把它建设成为更具活力的经济区、宜居宜业宜游的优质生活圈和内地与港澳深度合作的示范区,打造成为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须臾离不开法治的引领、促进和保障。法治可以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区域经济竞争公平性,使合作规划在法治框架下得到有效实施;法治可以最大限度地保护各类要素在市场资源配置中的权益,突破区域社会经济的恶性竞争循环;法治能够完善激励创新的产权制度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内生动力源;法治能够提供良法善治的社会环境,保证人权和产权安全,维护法治秩序和社会稳定,有效预防和解决矛盾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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